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2 15:13 编辑:宿州市纪委办公室 来源:中共宿州市纪委办公室 字号: 阅读:

宿州市发电

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持续纠“四风”,坚决刹住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恪守纪律红线,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自觉抵制违规操“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传统,坚决做“四严禁”。

1.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子女升学名义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操办宴席,收受礼金、礼品;

2.严禁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升学宴”活动;

3.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

4.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早立规矩、早打招呼、早做提醒,坚决防止“升学宴”等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拒绝参加“谢师宴”。

三、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暑期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提醒,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养成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习惯;要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顶风违纪行为, 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要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宿州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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