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109-00052 信息分类: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2 16:52
文  号: 皖体办〔2021〕34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22 16:5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各市体育、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林业局
                                                      2021 年 9 月 18 日


安徽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国发〔2021〕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号 55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现有体育场地 17.8 万个,体育场地面积 1.34 亿平方米。其中,足球场地 6128 块,冰雪运动场地 17 个,全民健身路径 3.38万个,健身步道 4014 个,体育公园 139 个,大型体育场馆 179 个。“十三五”期间,人均场地面积从 1.05 平方米增加到 2.2 平方米,跟全国持平,位居全国第 13 位,与上海并列长三角地区第 3 位。

但是,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健身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为:一是总量不足。人均场地面积仅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体育公园、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二是结构不优,布局不充分不平衡,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明显。尤其缺少群众身边举步可就的健身设施。三是载体不新,健身设施种类较为单一,与自然、生态空间相融合的设施较少,智能化程度较低。四是质量不高,部分设施陈年老旧,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利用率低。五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投资主体单一,专业运营管理缺乏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设目标

全民健身设施更加便利可及,有效供给扩大,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到2025 年,新增健身设施总量 2441 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6 平方米以上,全省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 1.1 块。

三、建设任务

(一)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

推进国家步道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 98 个,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 3135 公里,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 437 个,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 54 个,进一步提高覆盖率;新建社会足球场 613个;配建群众滑冰场 35 个;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 1210 个;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 587 处以上;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60 个以上;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 92 个,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网;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 5000 个以上;新建城市绿道 4000 公里;加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

(二)优化健身设施布局

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和综合平衡全民健身场地空间需求,优化全民健身设施区域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内健身设施均衡分布。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推动健身设施建设与社区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优先在覆盖人口较多、供需矛盾突出的社区增建健身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设施。重点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新建居民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更新换代,并向农村居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安置居住点延伸。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群、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特点,增建相应的健身设施,满足全年龄段、全人群健身需求。

(三)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使用和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化、专业化运营。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提升全民健身设施开放和服务水平。落实好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方式。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规范有序开放工作。鼓励全省企事业单位开放现有健身场地设施,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

推动体育场馆多元运用和安全管理。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维修和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演练工作,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成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体育、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合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拓展经费来源渠道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市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建设资金,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商业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资金渠道,解决建设项目资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纳入支持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

(三)加强考核督查

省辖市要编制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和项目库, 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切实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要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市县考核内容和体育强市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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