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宿州市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宿州市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2日
宿州市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网瘾少年、特异体质、心理困扰、暴力抑郁、行为异常、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共沐阳光雨露,确保每一名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落到实处,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目标任务
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找出影响特殊群体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狠抓落实,切实关爱每一位特殊学生,构建个性化、亲情化、灵活性、持续性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德育工作模式。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杜永才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政府督学
曾
伟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副局长
于
枫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副局长
晏荣会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副局长
程祖权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佟
涛 市教体局二级调研员
马士民
市教体局二级调研员
邵
辉 市教体局三级调研员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均为成员(如遇人事变更,新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
四、工作举措
全面实施“1234567关爱行动”,
即:1项建设、2种合作、3个优先、4类教育、5个机制、6项活动、7项工作等28项举措。
(一)营造和谐氛围,开展1项建设
1.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各学校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实际出发,加强力度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营造文明、和谐、阳光的校园氛围,努力把校园打造成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乐园。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致力于打造温馨和谐的班集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二)整合育人资源,强化2种合作
2.强化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学校要重视家校合作,切实加强与特殊群体学生家长的互动、沟通、交流,努力取得家长信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学校要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针对不同家长群体,开设有针对性的课程,安排资深教师与相关家长结对,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切实提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与义务。
3.强化学校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学校要主动与学校所在地社区、医院、派出所、妇联、关工委、团委等部门(单位)联系,积极争取可以利用的教育资源,成立帮教团,共同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形成教育合力,营造浓厚的关爱氛围。
(三)优化育人关键环节,明确3个优先
4.明确学习上优先辅导。各学校要树立“不唯分数论”的育人导向,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学习方面优先辅导特殊学生,助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充分掌握相关学生的学习动态,因材施教,制定学习帮扶计划,建立特殊群体学生的自信心。同时,校级奖励评价制度中要针对特殊群体学生设立进步奖、转变奖等奖项,让这部分学生能够得到更多的肯定和激励。
5.明确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在生活上要优先照顾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班主任、任课教师、结对教师、德育导师,要对特殊学生不动声色的多看一眼,多笑一次,多问一声,多帮一把,给予他们和风细雨般的关心照顾,用爱感化,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6.明确活动上优先参与。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特殊学生参加集体活动,促使其融入集体,发挥自身价值。对于非集体活动,各学校、班主任在安排人选时,少考虑比赛成绩,多考虑学生成长需求,可根据特殊群体学生的特点,安排其优先参与特色活动。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4类教育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需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工作体系,按要求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设、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与管理、心理课程开设、心理危机筛查、心理热线和信箱的开设、心理辅导室的开放等常规工作,并针对特殊学生主动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心理教育。对确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做好学生隐性心理问题的预判、引导和教育,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告知家长,按需转介,提高心理危机处置的有效性。各县区心理辅导中心要加强对各学校心理工作的指导、检查。
8.加强法治教育。各学校需建立法治教育科学工作体系,在“学宪法、讲宪法”“法律进校园”渗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拓宽法治教育渠道。针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有暴力抑郁倾向、行为异常等问题的学生要设法做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教育,同时,要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网络文明素养、网络暴力等相关内容的教育,使学生真正尊法、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
9.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需建立安全教育科学工作体系,要充分利用好“安徽省安全教育平台”,结合校情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平台上课程的学习效果,利用德育课、班会课确保在校完成平台学习。针对特殊群体学生,要加强开展对其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其自我保护的能力。
10.加强“三生”教育。各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的“三生”教育(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针对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要创新举措,多措并举,切实引导学生尊重生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完善制度规范,建立5个机制
11.建立关爱领导小组机制。成立关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出台校级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教职工的职责分工,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分析研究。强化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的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关爱与帮扶工作。
12.建立关爱应急机制。各学校要结合校情,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确保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统一口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13.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机制。各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特殊群体学生的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每位特殊学生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在建档的基础上,学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任课教师等协同合作,共同关注,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爱跟踪,掌握其动态,实现档案的及时补充或变更,确保与之有关的教师知晓相关信息。
14.建立结对帮扶机制。针对特殊学生,学校要安排(或由学生自行选择)合适的校领导、党员教师、优秀教师做其成长导师、德育导师,给予“多对一”结对帮扶,做到“一人一方案”,严禁一刀切。结对帮扶要有针对性、实效性,确保结对帮扶的教师能经常与相关学生谈心、交流、家访,随时掌握相关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其健康成长。学校在绩效考核或奖励基金发放中,适当向结对教师和从事特殊群体学生帮教的教师倾斜。
15.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市教体局将把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纳入德育工作考核,并不定期对各学校关爱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行动有实效、有质量。各学校要自定校级考核方案,定期对各部门、教师进行考评,帮扶成效要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罚。
(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开展6项活动
16.开展一次家校联动。班主任或结对帮扶教师每周至少要与特殊群体学生父母或临时监护人沟通交流一次,通报他们在校学习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家庭生活情况。
17.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每学期面向全体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做到全覆盖。
18.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校园宣传媒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科学应对焦虑、压抑等心理状况。
19.开展一次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学生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帮助家长提高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提醒家长关注孩子情绪,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
20.开展一次教师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提升教师应对心理健康问题能力。
21.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关爱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特殊群体学生心理健康关爱活动,及时发现学生情绪不良的苗头,及时疏导关爱。
(七)细化工作举措,突出7项工作
22.规范建档和动态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集中对在校(园)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排查,对排查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要立即开展家访,与户口(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联系,进一步核实其基本信息及家庭状况,按照“一人一策”规范建档,全面记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安全监管、行为养成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切实做到册上有名、心中有人、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23.完善学生请销假制度。学校要完善学生请销假制度,发现学生旷课等情况要立即追问并采取相关措施,寄宿制学生在校寄宿期间临时请假离开校园的,班主任及宿管人员要与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核实后方可同意,要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24.强化家庭主体责任。特殊群体学生父母因外出务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照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照护,并向实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告知委托照护情况。
25.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心理咨询室、学校警务室等建设。
26.做好关爱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免费教科书等政策,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以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主线,深化“五好”教育特色,加大“书香校园”“健康校园”“文化校园”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7.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重点对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理解孝敬父母、感恩亲人和社会教育等。要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向,主动回应他们的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
28.形成共同关爱培育合力。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引导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与孩子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动员阶段(每学期开学第一周) :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并对关爱工作进行安排;发挥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通过电话问询和班级微信群、QQ群等形式进行统计,分类建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本校特殊群体学生基本情况和学习、生活需求。
(二)分解任务实施阶段(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后) :学校根据摸排到的特殊群体学生基本情况,将关爱帮扶任务分解到每一名教师,组织教师按照“一生一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帮扶安排,通过“一对-”“一对多”,实施差异化关爱帮扶,扎扎实实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三)考核评价总结阶段(6月份、12月份) 。学校政教处要对关爱工作做精心安排和全程督查,特别要审查教师帮扶措施,督查帮扶过程,对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反思、改进和提高,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成效;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做法、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班级和科任老师的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加强针对性的指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把“1234567关爱行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确保覆盖率达100%。
(二)注重方法,因材施教
特殊群体学生有其特殊性、多样性、反复性,各学校在工作开展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忌弄巧成拙,工作的开展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严禁贴标签,严禁出现相关学生被孤立、排挤等现象。
(三)求真务实,创新举措
专项行动的开展是为了真正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各学校要求真务实,忌形式主义。工作开展要结合实际,在落实好文件要求的28项规定动作之外,要丰富内容,创新出台其他自选动作,落实落细落小各类举措,切实帮助特殊群体学生,助其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导,注重实效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的实施,市教体局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学校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工作落实情况请分别于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反馈市教体局,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做法、典型案例与先进经验可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