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205-00007 信息分类: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2-01-11 发布日期: 2022-01-11 17:1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11 17:1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月7日

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推进健康宿州和体育强市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政秘〔2021〕22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组织更加富有活力,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意识更加主动,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城乡居民体质测定合格率超过92%。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2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宿州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设施,补齐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短板。严格落实城镇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新建或扩改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健身场地设施7个以上,建成冰雪或类冰雪设施5个。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器材设施补短板项目75个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313个以上。新建足球场地38个以上。新建健身步道190公里以上。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落实好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方式。促进学校体育场馆规范有序开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突出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逐步扩大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覆盖时段和覆盖面。运用市场逻辑和资本力量,持续深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鼓励通过委托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维修和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全省性的群众赛事活动,主动申请参加和承办长三角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开展宿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宿州市社区运动会、省市县三级业余联赛,重点打造宿州市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砀山县国际马术耐力赛、砀山县梨园马拉松赛、环江淮自行车骑行大赛、泗县龙舟赛等“一市多品、一县一品”特色品牌赛事。持续开展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中国农民丰收节、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建立衔接有序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培训体系,办好市级青少年“三大球”锦标赛,推广普及县域足球。开展“三大球”传统特色学校认定和示范项目建设。推广武术、龙舟、围棋等传统运动项目,培育户外运动、水上、汽车摩托车等休闲运动项目。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推动冰雪项目进校园。支持企业、社会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全民健身赛事管理和服务,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指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建成市、县二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8个。建立科学健身专家库和资料库,健全科学健身知识发布和全媒体传播机制,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培养科学健身指导队伍。制定科学健身培训课程及认证体系,将科学健身培训课程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内容。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率。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居民体质档案,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知识普及、体质检测预约、个性化健身指导等服务。推进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激发全民健身组织活力。建立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实现各县(区)、乡镇(街道)体育总会全覆盖。鼓励发展社区体育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完善扶持引导政策,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鼓励参与等级评估,打造一批3A级以上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考核激励机制,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常性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推行工间健身,加强职工健身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赛事活动,开展全市老年人健身展示、习练健身气功五禽戏等活动。优化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结合乡村振兴,举办农耕健身大赛等农民赛事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符合女性特点的妇女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深入开展体育产业“双招双引”,着力招引一批强链延链补链体育企业。扩大体育消费,拓展体育消费新领域、新场景,探索举办体育消费节。支持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承办国内、省内高端赛事活动。大力发展体育旅游,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品牌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推广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建立健全“体医融合”机制,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逐步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健康检测、评估、干预等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健康管理、康复理疗等各类运动康复机构。推动全民健身与科技创新相融合,依托省智慧体育平台,打造体育赛事报名、体育场馆预约、群众健身指导等为一体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依托全省统一的“运动银行制度”和“个人运动码”,引导群众参与线上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智慧场馆、智慧赛道建设,数字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4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利用安徽智慧体育平台,激励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全民健身活动。积极组织申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区)。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交流,推动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大力发展体育公益事业,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江淮行、优秀运动员走基层等体育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推动共同富裕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纳入乡村振兴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建立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人才互通共享机制,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推动与沪苏浙地区人才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惠民实事等项目的监督指导,建立督查督导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督查督导取得实效。探索委托第三方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大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制定安全指引,健全风险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维护智慧体育平台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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