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教体基〔2022〕11号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初中学校:
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展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优秀案例,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根据《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2021〕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的作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每年在全市创建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示范校,推广课后服务工作优秀案例,供全市各校学习借鉴。
三、创建标准
1.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创新服务方式,课后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10分)
2.无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负面清单(详见教督办〔2021〕1号)行为;(15分)
3.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补助按时发放;(10分)
4.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细致、规范、可操作性强;(5分)
5.有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10分)
6.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科普、艺术、劳动实践、就近研学实践、社团及兴趣小组、影视欣赏等课后服务活动;(10分)
7.本校教师、学生、家长熟知“双减”相关政策和五项管理内容;(10分)
8.有学校到本校参观学习课后服务工作;(5分)
9.各级媒体对本校课后服务的特色和亮点宣传报道情况;(5分)
10.本校家长、学生对课后服务效果满意率达到98%以上;(20分)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各县区教体局要及时组织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开展市级课后服务示范校申报创建,并开展本县区的创建活动。市直初中学校要认真总结、提炼本校的经验特色,严格按创建标准申报。
2.精心筛选。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双减”政策的要求及创建标准,严把内容关、质量关,择优推荐3所学校,市直学校直接申报。被推荐的学校需提供开展课后服务的课程编排、服务活动形式、师资安排、取得成效等情况,详见申报表(附件)。
3.按时报送。认真填写《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申报表》,并于4月底之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逾期将不予受理。市教体局审核材料后将于2022年5月底前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评估、公示、公布市级课后服务示范校名单。
联系人:许心悦;联系电话: 0557-3929129;
邮 箱:806168838@qq.com
附件: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申报表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
申 报 表
申报学校: |
(公章)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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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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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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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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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制
2022年3月
一、学校基础信息
学校基本概况 |
(300字左右) |
申报条件概述 |
(围绕创建标准进行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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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后服务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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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县区教体局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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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评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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