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204-0000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布日期: 2022-04-15 17:48
文  号: 宿教组秘〔2022〕1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抓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教体局基教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29766

关于抓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15 17: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关于抓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宿教组秘〔202214

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根据省委关于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部署要求,省政府已制定、公开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皖政〔20215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工作方案》的重要意义,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各县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五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办公室设在县区教体(育)局,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调度指导“五大行动”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全面推进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落实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加快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美育办学条件,建立健全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体系、管理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真正把“五育并举”的要求落实在课堂教学之中、渗透在校园生活各环节、延伸到学生发展各方面。

三、强化督导,严格督导考核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推进《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市政府教育督导重点指标,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等重要指标持续下降的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报道。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的收集整理,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五大行动”的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共同支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于20225月底前,将本县区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人:刘小猛,联系电话:0557-3929129

电子邮箱:1157448040@qq.com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中共宿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2415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革命传统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工作均需要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

按规定配齐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底前完成。

3

持续推进“英模·大师进课堂”活动。

市教育体育局

长期坚持

4

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辐射作用,建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同城联盟。

市教育体育局,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底前完成。

5

鼓励教学名师到思政课堂上讲课,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

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

2022年底前完成。

6

开足开好心理健康课程,指导用好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指导手册。

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底前完成。

7

分批分期建设市、县、校三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系统,加强心理咨询辅导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底,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建设,实现所有学校建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2025年底完成。

8

强化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一批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能手,评选一批市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年度十佳班主任。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022年底前,出台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方案,启动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计划。2025年前完成。

9

建立健全大中小学德育类职称评审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底前完成制度设计。

10

落实好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市教育体育局

长期坚持。

11

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

市教育体育局

长期坚持。

12

进一步推进课后服务。

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长期坚持。

13

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规范培训机构服务行为。

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6月底前完成。

14

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新兴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鼓励学校开设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长期坚持。

15

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

市教育体育局

序时推进。

16

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实现“云网端”一体化,推进教育行业新基建,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实现智慧学校全覆盖,丰富智慧教育应用场景,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2022年底前完成。

17

加快建成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推进长三角教育资源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市教育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

2022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各学科必修内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

18

面向教育领域核心治理场景,推进一端统管,加快业务系统的架构治理和数据共享,推动高频教育服务事项“掌上办”。

市教育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2022年底前,完成5高频教育服务“掌上办”事项。长期坚持。

19

推进体育锻炼家校共育,鼓励家长引导孩子进行校外体育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各1小时。

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

2022年底前,严格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1小时;加强家校共育,鼓励家长引导孩子每天进行校外体育活动。2025年底前完成。

20

抓好青少年肥胖、近视防控,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底前完成。

21

实施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底前,从我市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一批学校体育教练员。2024年底前完成。

22

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积极破解城区学校体育场地“用地难”问题,提高农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达标水平,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机制。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底前完成。

23

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展演机制,每三年分别举办一次市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展演或艺术专项展示,鼓励举办跨校、跨区域艺术展演交流活动。

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底前,推进全市大中小学生艺术年度专项展示展演,开展大学生书法专项和中学生合唱专项展示展演活动。长期坚持。

24

实施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底前完成。

25

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加快配齐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器材,与高校共建共享艺术场馆。

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2025年底前完成。

26

丰富劳动教育资源,建设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资源包,组织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组织职业院校编写专题读本,指导高校开发创新创业专题读本。

市教育体育局、宿州职院、皖北卫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2022年底前,出台大中小学各学段劳动教育实施细则。2023年底前完成。

27

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鼓励孩子每年有针对性的学会12项生活技能,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指导内容。

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

2022年底前完成。

28

发挥社会的支持作用,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开放实践场所。

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底前,遴选一批市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长期坚持。

29

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加快实现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全覆盖。

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底前完成。

30

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2022年底前出台中小学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标准。2025年底前完成。

31

深入开展“五大行动”实验区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2022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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