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全市竞技体育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全市竞技体育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3〕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提升全市竞技体育水平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23日
关于提升全市竞技体育水平的实施意见
竞技体育发展水平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融合创新,提升竞技体育战略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升全市竞技体育水平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竞技体育工作方针和助力体育强国、体育强省、体育强市建设战略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竞技体育,推动竞技体育集约化、科学化、社会化、职业化、数智化发展,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更可持续、更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提高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发展目标。力争省运会参赛成绩处于全省第一集团前列,巩固并提高本市运动员对奥运会和亚运会的国家贡献率。培育一批优秀运动员、精英教练员、科研带头人、优秀裁判员和体育管理人才,培养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明星。借助2026年宿州市承办安徽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平台,基本建成全国著名体育城市,形成具有领先性、时代性、开放性的竞技体育发展格局。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具活力,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率先走出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宿州道路。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布局。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竞技效益,全力发展手球、田径、拳击、摔跤、跆拳道等优势项目;大力扶持发展游泳、体操、射击(射箭)、水上、武术、举重等基础大项;重点突破足球、篮球、排球、橄榄球等集体球类项目;积极拓展马术、网球、冰雪运动、棒垒球、空手道等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
(四)提高运动员选拔培养水平。科学把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规律,学习借鉴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其他体育强省、市的成功经验,注重训练理念、方法、手段的研究和创新,提高训练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自觉性。积极向国家队、省队输送优秀运动人才,对入选国家队、省队的运动员实施重点跟踪、攻关和保障,对重点运动员建立“一人一档”,细化保障方案,形成保障清单。完善运动员选拔测试标准和程序,建立运动员选拔培养动态基础数据库,加强管理和监督。
(五)提升教练员带队执教能力。强化教练员对运动训练客观规律和项目特点的认识,按照“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原则,科学计划和组织实施训练。成立教练员团队,邀请国家队、省队优秀教练和专家来我市指导工作,分批选派优秀教练员到省队及国内高水平训练基地,通过跟训快速提高教练员队伍业务水平。重视年轻教练员的培养,建立具备教练员潜质的优秀运动员后续成长激励机制,充分利用省体育局及宿州高校的资源,为教练员培养提供支持。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动态掌握教练员信息变化,优化教练员评价体系,努力造就一支爱岗敬业、业务强、素质高的教练员队伍。
(六)加强高水平裁判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裁判员队伍发展规划,在全面抓好裁判员队伍建设的同时,着重抓好我市重点竞技项目高水平裁判员队伍建设,为承接国家及省级大赛和本市高水平赛事提供执裁保障。加强裁判员队伍管理和思想建设,完善裁判员的考核、选派、待遇等制度,培养裁判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使其真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法比赛。
三、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
(七)实行开放办竞技体育。社会力量是办好竞技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兴办多种形式的体育训练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地建设和运营,鼓励企业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参与青少年品牌赛事、特色体育项目等无形资产开发。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社会力量办训的激励政策和管理办法。
积极争取与国家队、省队共建合作,拓展与其他省市联合培养运动员。创新运动队组建方式,完善市队县(区)办、市校联办、市企合办、协会共办等办队模式。加强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建设,逐步推进协会实体化改革。
(八)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展。推进“体教融合”办训模式,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基础。优化学校体育项目布局及培养体系,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市队校办”项目布点学校构建1+X(1所优质高中、2—3所初中、4—6所小学)的体育特色学校“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根据运动队梯队建设情况,完善优秀运动员招生选拔办法,促进小学、初中、高中运动队伍有序衔接,切实保障青少年运动员学习、训练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九)提高科技赋能竞技水平。加强体育情报信息收集,深入开展最新技战术和理论研究。扩大先进设施设备在训练中的应用,提高训练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强化运动队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构建符合科学训练规律的训练组织形式,提高有效训练时间,促进科学技术与训练的融合。充分发挥“宿州·中国云都”优势,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产业资源,挖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科研潜力,围绕训练实践中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构建多学科、跨部门的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利用,提升科技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贡献率。
四、建立完善保障机制
(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训练的经费投入力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按照《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和《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完善运动员、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建立相应的动态增长机制。足额拨付各级体校学生伙食和服装费用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待遇。加强重大赛事备战、训练基地建设、后备人才培养等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运动员、教练员大赛成绩奖励、业余训练及输送的奖励制度。积极开发竞技体育相关有形和无形资产,多渠道、多形式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竞技体育。
(十一)改善体育场馆设施条件。各县区坚持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将改善基层青少年体育设施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场地无障碍建设及设施保障。加快建设宿州市奥体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砀山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砀山县体育馆项目,优化老旧体育场馆改建。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及公共体育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十二)强化人才保障机制。完善各类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制度,通过吸收、培养和引进,着力打造一批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把竞技体育优秀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人才引进政策。全面深化教练员职称制度改革,拓宽各类教练员上下流动的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从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努力拓宽退役运动员安置渠道,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优先妥善安置优秀运动员及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十三)落实安全保险制度。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对校内外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竞赛中运动伤害的风险管理,重视对青少年运动员开展安全教育。完善保险机制,建立保险购买制度,实现对参与体育训练和竞赛的青少年全覆盖。
五、扎实做好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由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残疾等多部门协作的竞技体育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各种资源,支持竞技体育事业发展,让全社会共享竞技体育发展成果。
(十五)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青少年训练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市、县(区)双层督导机制和跨部门联动共管机制,定期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及时公布督导检查结果。实行督政、督训、督学相结合,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竞技体育工作作为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和各训练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十六)营造发展氛围。加大竞技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培育基层青少年体育训练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竞技体育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顽强拼搏、追求卓越的体育精神,营造竞技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