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02/202307-00007 信息分类: 特殊教育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日期: 2023-07-13 11:43
文  号: 宿特教〔2023〕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章程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章程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13 11:43

序 言
学校创办于 1988 年,原名称为宿县聋哑学校,于 1992 年更名为宿州市聋人学校,同时,在 1992 年创办宿州市聋哑职业技术学校,与宿州市聋人学校一校两牌,于 2005 年创办宿州市聋人高中,于 2009 年从时村镇搬迁到宿州市埔桥区西二铺镇沈家村南面,2010 年与原第九小学培智部(创办于 1991 年) 合并2013 年更名为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学校隶属于宿州市埔桥区教育体育局,是为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以及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等类别的残疾少年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康复训练和职业教育的综合性、寄宿型十二年制学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以人为本、补偿缺陷、开发潜能、育残成才为办学宗旨,为残疾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办学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单位、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创建全国文明学校先进单位、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校园、安徽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中办发 (2022) 149 号)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 (皖办发 (2022) 14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校址] 本校名称全称为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住所地址为宿州市埔桥区三八街道办事处。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校由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举办,经埔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宿州市埔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学校为实施十二年制特殊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本校招生对象为智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视力残疾以及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每年的招生规模和范围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或者核定。
本校具有住宿条件,学生可以申请住宿。
第五条[办学方向]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办学宗旨与使命] 本校办学宗旨为: 以人为本开发潜能、补偿缺陷、育残成才。学校办学核心理念: 以爱为源。即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源头,也只有有了爱,才能确保一切活动的正常开展,才能促进残疾学生最大的发展。
第七条[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走教育、康复、职业培训一体化的办学路子,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努力提高教育与康复质量,努力把学校办成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安徽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成为全市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培训指导中心和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学生培养目标为尊重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学校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需要和发展程度确立分层次培养目标: 第一层次是培养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养成文明礼貌行为习惯,使全体学生初步具有适应家庭、适应社会的基本生存能力; 第二层次是使大部分中度以下的智障、视障、听障学生在具有适应家庭、适应社会基本能力的基础上,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劳动技能,具有参与社会劳动生产能力; 第三层次是使部分轻度智障、视障、听障学生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有用人才。。
教师发展目标为通过专家引领、校本教研等多种形式,锻造出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和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本校坚持以下文化精神:
学校校风: 文明、守纪、求实、奋进。
学校校训: 自尊、自强、自立、自信。
学校教风:科学、严谨、民主、和谐。
学校学风: 乐学、多思、探索、创新。
第九条[学校标识]本校的主要标识如下:
校徽:中间部分为“宿州特教”的拼音首字母的变形,同时是师与生的大手拉小手图案,红色的实心圆同时象征特殊学生像冉冉升起的太阳;1988 代表学校成立年份;绿色部分,上半部分为汉字校名,下半部分为英文校名,以五星图形隔开。色彩:绿色为边,中心鹅黄色和火红色交织。绿色代表青春,象征着我校永葆朝气;鹅黄色代表萌芽,象征着特殊孩子的成长;火红色代表希望,象征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勃勃生机。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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