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307-00007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16:14
文  号: 市教体〔2023〕7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27 16:14

王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福利待遇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方面

诚如您所言,受到地方经济条件的制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收入与经济发达的地市相比的确存在着一定差距。但宿州市近年来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市、各县区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联动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均不同程度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构成和公务员工资构成不同,教师虽不享受车补,但他们工资构成的其他方面享受比例要高于公务员。另外,工会活动、生日关怀、工作餐、健康检查等,各县区、学校实际执行情况虽稍有差异,但教师均能够享受到。

二、关于增强培养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方面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宿州市每年都会通过多种方式对教育系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如,2022年市教体局利用教师节对评选出的100名百佳班主任、20名最美班主任、56名宿州市首届“人民满意的教师、23名“人民满意的校长”等进行了隆重的表彰。2023年,市教体局拟评选宿州市优秀教师150名、市教体系统先进工作者50名、市优秀班主任100名,并将在第39个教师节上进行隆重表彰奖励。同时,市、县区、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采用不同方式对这些优秀教师进行宣传。今后我们将扩大宣传渠道、深挖宣传内容,发挥优秀的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557—3929826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7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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