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307-00008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16:23
文  号: 市教体〔2023〕7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27 16:23

张丽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聘用教师待遇 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议”,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目前宿州市幼儿园确实存在长期使用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待遇偏低的情况。为改善这一状况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做了一些工作。

一、落实“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

近年来通过对地方事业编制资源内部挖潜、余缺调剂等方式,全市各县区共核增幼儿园教师编制843名,其中:埇桥区110名、萧县407名、灵璧县165名、泗县161名。核增后,全市各公办幼儿园均达到或略高于“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规定的编制配备要求。

    二、加大编制内教师招聘力度

全市各县区积极发挥编制的保障作用,编制内招聘一定数量幼儿教师。萧县2021年招聘编制内幼儿教师67名,2022年招聘100名;泗县2021年招聘编制内幼儿园教师60名,2022年招聘99名,2023年拟招聘80名;埇桥区2018年招聘207名,2020年招聘170名等。

三、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前教育延时服务生均财政补贴,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积极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保障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要求各县区、公办幼儿园严格落实《劳动法》要求,按照“同工同酬”保障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并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

四、建立公办幼儿园灵活用人机制

积极探索通过与民办幼儿园共享资源、定向培养幼师、大学生顶岗实习等方法,进一步缓解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557—3929826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7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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