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307-00034 信息分类: 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16:29
文  号: 教体计〔2023〕18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20 16:29

各县区教体(育)局、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大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宣传力度。各县区、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学习研读,充分掌握教育收费政策,自觉抵制教育乱收费行为,主动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解读,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二、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学校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执行,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搭车收费。

三、严控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风险点。学校在开展校服征订、研学活动等新增收费项目事项时,要充分考虑家长经济承受能力,适度征订校服套数和开展研学活动频次等,避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导致收费投诉量增加。

四、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咨询问题答复到位、举报问题核查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依法规范办事,妥善化解收费矛盾。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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