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312-00044 信息分类: 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16:5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督导评估报告】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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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评估报告】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27 16:5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2023年,我市全面贯彻国家、省教育督导部门工作部署,紧盯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年度教育中心工作,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创新督导方式方法,推进教育督导工作高质量开展,推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努力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督政创品牌、督学增实效、重点督导有特色、评估监测有力度、督导改革再深化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成果持续巩固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市实施方案,制定印发《2023年宿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组建市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分类选定学前教育类、义务教育类、普通高中类、职业教育类专家。会同财政等部门向县区政府印发通知、提示函,督促指导按时序完成年度教育投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项目建设、职业教育和青少年肥胖筛查等方面任务;协助抽调卫健、公安、市场、科技、文旅、应急、消防等部门参加“双减”、校外培训、学生安全、防溺水等方面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根据教育重点工作需要,印发督办函,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办好相关人民来信来电来访及网络咨询反映问题的落实工作。

二、强化“双减”工作情况督导,“一号工程”持续实施

转发《2023年全省“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责任督学“双减”督导工作的通知》,印发《2023年宿州市“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机构和责任督学职能作用督促推动“双减”工作深入落实的通知》,继续将“双减”等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发挥好专兼职督学作用,抓实常态督导,抓紧专项督导,抓牢校内督导,抓深综合督导,加大督查、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持续传递压力。印发《关于印发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暨“双减”督导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向省推荐上报“双减”督导典型案例5例、“双减”督导优秀责任督学4人;选定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暨“双减”督导典型案例18例。会同监管执法科、基教科积极向国家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编报信息,我市“双减”工作做法被采用10多篇,其中经验介绍类信息3篇。

三、强化政府教育履职评价考核,综合督政持续完善

制定印发《宿州市2023年度县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重点工作督导评价(指导性)清单》《宿州市2023年度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重点工作督导评价(指导性)清单》。做好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推进对县区教育工作的考核和评价。结合实际,编制评价考核指标,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度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对市管园区和市直单位的教育工作考核,督促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抓好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评价反馈问题整改。

四、强化“双创”工作市级督导评估,以评促建持续推进

坚持积极争创、以评促建,抓紧抓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简称“双创”督导评估),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督促推动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有序做好全市创建评估工作。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向灵璧县党委、政府反馈灵璧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三方实地监测评估发现问题,要求县区整改落实。邀请知名专家举办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全市各县区督导、基教、计财、人事等科室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培训。举办全市督学专业能力提升暨基础教育督导评估高级研修班,赴繁昌等地学习借鉴外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经验和做法。聚焦关键指标,突出工作重点,组织专家组,分别于6月、11月,两次对灵璧县、泗县创建工作进行市级督导初核和过程性督导,督促县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提升创建效能和质量。分别向灵璧县和泗县印发《致县委书记、县长的一封信(“双创”督导评估)》,提醒县委、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调度,确保完成创建任务。在完成市级初核的基础上,申报进行省级督导评估复核。灵璧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泗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

五、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查指导,规范办学持续强化

制定印发《宿州市2023年度幼儿园督导评价(指导性)清单》《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价(指导性)清单》《2023年度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价(指导性)清单》《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价(指导性)清单》,督促指导县区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对学校的规范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提升教育质量,努力构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机制。制定印发春季、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清单,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分县区、分学校反馈督导问题清单、督导意见,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开学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提示函》,组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 线上培训,组织全市各县区积极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在做好幼儿园自评、县级督评的基础上,于2023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成立五个市级复评组,采取县区间交叉互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市级复评工作。印发《宿州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提示函》,督促指导各县区持续抓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落实购买学位任务。

六、强化各类专项督导评估,重点工作持续推动

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督导,加大通报、督办力度,压紧压实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组织督导人员和责任督学参与督导,印发《宿州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工作情况通报》,转发《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月份,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全市各县区,随机抽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各个学段学校,采取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暑期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督导。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安排,我市编制督导清单,充分发挥各级督学特别是责任督学作用,积极动员市场监管、学校安全等相关部门力量,组织市、县区责任督学,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教学点)进行实地督导,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教育收费专项督导检查,印发《关于教育收费专项督导检查的通报》。分月印发全市各县区财政教育投入情况通报。开展教育项目建设督导,督促相关县区加快学校建设。

七、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整改,教育质量持续抓紧

做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成立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监测实施工作指导组,会同基教、教研等部门深入县、镇和学校开展过程性指导,组织指导萧县、泗县高质量完成德育、科学、劳动三个学科质量监测工作。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解读,督促指导灵璧县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其他县区坚持举一反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聘请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办学质量评价,督促指导县区组织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认真研究分析,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第三方机构调研性评估,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学校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升中职学校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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