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310-0002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日期: 2023-10-18 10: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0-18 10: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主要经历以下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阶段。2023年6月,启动《指导意见》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级文件精神,开展研究讨论,形成初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阶段。9月初稿完成后,先后向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市市场监管局质检科进行多次意见征集(未开展公众征集),并根据反馈的修改意见建议,对初稿做了进一步完善。

三是合法性审查情况。初稿修改完善后,于9月30日提请宿州市教体局法制科审议。

四是审定印发阶段。2023年10月,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局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我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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