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312-0005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6 17:4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26 17:4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各学校:

2024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全市中小学学生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开始。

(二)春季开学时间。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至八年级和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九年级和高三年级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九)正式上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寒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寒假时间比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在此期间上级部门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做好期末考试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有关规定,完成本学期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组织期末学业水平质量检测工作,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等级评价制,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数和考试排名。坚持以鼓励为主,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并制定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师要运用学业水平质量检测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要强化家校共育,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及时将寒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家长,提醒、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三、做好“双减”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全面总结本学期课后服务、作业管理等“双减”工作经验,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各县区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巡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培训。各学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寒假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开学后两周内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切实减轻学生开学压力。

四、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召开一次假期校园安全工作会,成立假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带班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排查,对校舍建筑物、电力消防设备、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各学校要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上好一堂假期安全教育课,对学生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等方面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度过假期生活。

五、畅通举报渠道

各县区教体(育)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保持畅通,接受对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生寒假作业负担过重、学校推迟放假、提前开学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纪依规从严查处。

市教体局举报电话:3919068。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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