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403-00014 信息分类: 民办教育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14:1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北方中学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公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北方中学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公告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9 14: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宿州市北方中学现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教民134130230000020号)已到期,自然废止。

 

 

特此公告。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