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407-00020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14:5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83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01 14:5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赵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校服及军训服装共享机制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我市中小学生校服(军训服装)管理,严格依据《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以及我市制定的《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宿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教体秘〔2023〕125号)执行。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主要有三种模式:校服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等组成)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具体按照《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实施。

根据我市经济条件,目前大部分城市学校统一订做春秋装校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处于生长发育期,衣服尺寸变化大,衣服统一收回、清洗、消毒、存储难度较大,增加学校负担,加大了安全隐患。

目前,无论政策规定还是经济条件,我市都不强制推行校服及军训服装共享机制。下一步,鼓励学校可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努力降低资源消耗。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92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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