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504-00012 信息分类: 职业教育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日期: 2025-04-29 15:5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具备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具备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29 15:5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5〕7号)有关要求,近期,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已完成辖区内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工作,并将2025年度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经审核,现汇总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结果适用于2025年秋季招生和2026年春季招生工作。

二、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在5月10日前将本通知公布的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转发至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学校,并在当地教育网站进行公布;同时,要求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时将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办学资质核查结果。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不得通过安徽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统一平台进行招生、录取,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四、各地要根据本地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进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的情况,认真梳理已经撤并调整的学校,及时处置无在校生、无教师的学校,规范校名和办学类型。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已经完成撤并或学校名称及办学类型变化的学校,学校设置部门及时对接代码管理部门在学校(机构)代码系统中尽快予以更新和维护。工作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联系。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谢鹏杰,联系电话0551-62826628。

附件:安徽省2025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及招生资格专业名单

安徽省2025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及招生资格专业名单 .xlsx

安徽省教育厅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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