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505-00025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日期: 2025-05-28 15:3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工作方案】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工作方案】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28 15:3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 见》(国办发〔2024〕54号),根据市商改办《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双随机、 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营造公平有序的教育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二、抽查范围及比例

(一)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全市范围内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少于2所学校随机抽取。

(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在注册登记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中,随机抽取20%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营利性民办学校

1.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登记(备案) 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3.卫生健康部门: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二)学科类校外培训

1.教育行政部门: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2.民政部门:登记情况检查。

3.市场监管部门: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4.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三)体育类校外培训

1.体育部门: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3.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5年5月中旬)

市教体局牵头制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事项、抽查 比例、时间安排等内容。同时,与参与联合抽查的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确定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二)名单抽取阶段(2025年8月上旬)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既定比例随机抽取 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结果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被检查对象。

(三)实地检查阶段(2025年9中旬)

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检查内容和标准,对被抽 取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5年9月下旬)

联合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 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市教体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协调好联合检查各项工作。

(二)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检查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强化结果运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监管,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 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引导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自觉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