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宿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7 17:20 编辑:人事科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字号: 阅读:

根据《2021年度宿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见附件1)。

二、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 2021831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点: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校本部(宿州市浍水路629号)行政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57-3929826    

          0557-3911011(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三、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携带宿州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2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等材料。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请考生自行准备。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方式以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2021年宿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公告》为准,请考生自行查阅。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费专业测试费用80元(不接受电子缴费,请考生自行准备现金)。

(三)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四)参加资审考生严格按照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宿州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宿城第一初级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1:现场资格复审人员.xlsx

附件2:现场资格复审防疫须知.docx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x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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