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原副科长张玉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张玉频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折合人民币8.68万元。张玉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张玉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琅琊区教体局机关工会原副主席张俊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至2021年,张俊林在担任琅琊区教体局电教仪器站副站长、站长、教体局机关工会副主席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8万元。张俊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张俊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滁州市藕塘国有林场原副场长潘晓锋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8月28日,潘晓锋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15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3万元。2023年2月,潘晓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南谯区水利局排灌总站原站长孙金魁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10年至2021年,孙金魁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3.88万元。孙金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孙金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岗位等级由专业技术十一级降为十三级),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五、天长市商务局市场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许卫国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许卫国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多笔招待费用,并违规提供高档酒水,共计2.73万元。2023年2月,许卫国受到记过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