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简称“两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将“两办”通知精神传达学习到机关全体人员和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明确“两办”通知的适用对象,清楚掌握“九个严禁”的具体内容、纪律责任及有关要求。
二、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两办”通知规定,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酒,严禁接待单位提供烟酒或含酒精类饮料。
三、严禁晚上值班或上课的教职工晚餐饮酒。
四、严禁教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谢师宴
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和“三公”经费定期公示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接受群众监督。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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