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2015年度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普及、质量提升、民生改善、队伍优化和作风转变等五个方面的重点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强化教育管理,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调整教育结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具有特色的宿州教育,为加快基本实现宿州教育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作为教育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将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和四中全会决策部署上来。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完善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和整改落实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宿州市委《实施办法》,抓好年度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党务公开和党建信息宣传工作。
3.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共宿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出台《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强化执纪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完善案件查办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按照“三转”要求,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提升教育普及水平,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4.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建幼儿园19所,改扩建幼儿园23所,扩大普惠性幼儿园比例,提升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82%。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创建省市级一类园5所。
5.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贯彻《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完成埇桥区、砀山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工作和灵璧县自评基础性工作。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完成投入中央“全面改薄”工程资金30270万元。优化教育布局,出台并实施《宿州市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13—2030年)》。推进改建矿建中学为道东优质初中。推进西北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完成14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坚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6.多样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推动普职招生大体相当,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转变发展方式,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和特色建设,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构建灵活、开放、互通的高中教育模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承接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价。
7.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宿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宿州市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意见》。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推进逸夫师范新校区、市工业学校(职教中心)建设。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做好省级优质示范学校和特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推动宿州二职高通过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评审验收。
8.稳步发展成人教育。以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街道和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抓手,加强成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扩大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培训覆盖面,开展新型农民和农民工培训,加强县区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建设。
9.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严把审批关,引导、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兴办教育。出台《宿州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启动宿城一中城南学校建设。
10.做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改善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特殊教育基础建设力度;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管理,提升“三残儿童”教育水平。加强对民族学校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支持办好民族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落实中考少数民族学生加分政策,做好教育援疆工作。
三、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11.推进教育基本服务均等化。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以县镇为重点,扩大基础教育资源。贯彻省农村学区管理改革部署,统筹教育资源管理使用。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做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启动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将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缩小城乡、校际差距,缩小与省内其他地区差距。
12.坚持高标准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完善改革措施和制度,加强管理和指导,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项政策。
13.落实和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资助体系。提高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扩大中职免学费资助面。加强资助资金监管,突出精准资助。强化资助政策和成效宣传。消除孤儿就学障碍,保障孤儿受教育权利。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鼓励社会捐赠助学。
14.加快教育项目工程建设。督促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纳入预算,建立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工程建设监管、调度,确保工程质量、形象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全面消除D级危房。
15.做好教育装备工作。完成“全面改薄”设施设备购置、安装任务。完善教育装备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落实省教育厅三个《指导意见》,提升教育装备管理使用效益。加强实验教师和信息技术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实验课和探究性实验。建立完善全市实验室、图书等教育装备网络管理、应用平台。
四、优化调整教育结构,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6.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制订完善编制工作方案,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提升通过规划对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的能力。
17.深化基础教育三项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逐步减少大班额。完善规范办学行为机制,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化农民工子女教育机制改革,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18.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中高职教育紧密衔接、职普互通,引导中职学校与市内外高校开展“3+2”、“3+4”合作办学。强化市级统筹,完善职教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覆盖宿州主导产业链的职教集团;整合资源,引导中职学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优化专业设置,发挥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现代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与行业协会、企业建立经常性的对话协商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教学模式,鼓励行业协会、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专业共同体。支持省鞋业人才培养基地和鞋业学院建设。强化职业技能训练,落实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提升技能大赛参赛水平。改进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方法,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
19.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贯彻《关于宿州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2014-2020年)》,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的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多元化保障机制。基本完成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建设,中小学宽带接入率达97%,校园网建有率达95.2%,班级多媒体设备全覆盖学校占有率达95%。结合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标准和达标时间,达标县区计算机生机比达12:1。推进中职学校信息化达标建设,宽带接入率达100%,省级示范学校建有门户网站。推动农村学校无线网络覆盖试点。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抓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和“在线课堂项目”应用和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和省教育信息化试点、网上结对活动及信息化教学应用学术研究活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加强市、县区、乡镇、校四级信息化领导、专家及技术人员保障队伍建设。
20.改进教育科研工作。贯彻国家和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推进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构建高效课堂,探索科学的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强基础、抓竞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科教科研基地建设,创建学科教科研基地2-3个。健全课题管理制度,抓好省级新立项13个课题开题和研究工作。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课课有精品”活动,推进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教学的有效融合。做好教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1.推进法治教育建设。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建设法治宿州作出的新部署,加强教育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实施市级教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行县区教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转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
22.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律知识点”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自觉学法、守法意识。联合市司法局在宿州二中、逸夫师范学校创建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指导推动县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23.加强依法治校。推动中小学、中职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做好教育工会工作,落实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完善教代会工作。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督查,保障师生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维护教师权益,合理解决教师的诉求,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
24.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工作监督和视导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邀请人大、政协参与监督。强化以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督政工作,力争教育强县创建有突破。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构建新型教育督导服务体系。开展教育投入、教师队伍专项督查,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调研。
六、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5.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制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一体化推进、贯通式培养的具体办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建书香学校,树文化新人”阅读促进活动。
26.创新开展德育工作。推进中小学“三观”教育和品行教育。进一步加强良好习惯养成教育,抓实抓细“养成教育强化月”工作。开展“优良习惯养成教育示范学校”“优良习惯养成教育先进班级”和“优良习惯养成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加强德育工作基地、载体和平台建设,整合德育工作资源,指导开展学校社团活动。
27.做好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校园足球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开展校园足球工作。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推进“卫教”结合,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加强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加强卫生防病教育,健全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防控体系。改进美育教学,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借鉴艺术教师“走教”模式,实行县(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举办第二十六届学校艺术教育月活动。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创建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七、夯实教育人才保障,加强教师及校干队伍建设
28.深化教师工作改革。深入贯彻全市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省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部署。重点实施教师工作5项省级改革示范项目,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动态管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埇桥区建立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机制,灵璧县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机制,宿州二中实施“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师德考评机制。推进教师职评新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教师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等政策,通过“省考、县管、校用”方式,加大新任教师招聘力度,确保教师配备率达到省规定要求。
29.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教师师德合格全员认证制度。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督察、师德论坛、师德先进评选、最美教师巡访等活动。管好教师管理与投诉平台,坚持有诉必查。改进教师培训模式,建立“先选后训”机制。改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加强紧缺学科教师和薄弱学校教师培训。做好校干培训工作。加大骨干教师和名师培养力度,建立名师工作室。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淮名师”“江淮好校长”梯级培养工程意见》,做好第十一届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及我市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加强宿州名师评选、表彰、宣传工作。推进教师区域交流工作,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比例不低于10%。加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八、狠抓作风建设和教育管理,提升教育工作满意度
30.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规定,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市教育局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以转作风、接地气、优服务、提效能、强监督为重点的制度体系。
31.抓好教育行风建设。大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班额,规范学籍管理。规范中考中招工作,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录取程序“四公开”,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规范教材及教辅选用、征订、发行和使用工作。做好民生工程学生簿本统管工作。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32.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创建市级平安校园比例达90%。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和中职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涉教信访稳控工作。
33.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做好高考、中考及其他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狠抓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完善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确保中考阅卷公平公正。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的招生办法,控制义务教育择校招生。做好考试报名与确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可靠。坚持信息化引领考务、服务考务,完善考场巡查系统及相关系统功能建设。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做好招生考试各项服务工作。学习领会国家和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落实工作。
34.提高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水平。按照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得到落实。加强教育经费监测,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加强教育财务队伍建设,落实《安徽省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实施方案(2014—2017年)》,强化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加强教育系统装备采购监管。做好土地确权工作,加快县区学校土地确权登记进度。
35.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开展经典诵读、朗诵、汉字听写、汉字书写、推普宣传等活动。推动书法教育进课堂、进学校。加强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5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0所、市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 10所。
36.做好教育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中小学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微博建设。加强宿州教育网建设,强化网络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勤工俭学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节能工作、定点帮扶朱仙庄镇塔桥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