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教体秘〔2017〕13号
关于印发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实施《安徽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相关规划,我们编制了《宿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16日
宿州“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全面实施《安徽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相关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管理,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教育发展总体水平大幅提升,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加快实现,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活力逐步增强,教育发展环境切实优化。到2015年底,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1776所,在校生95.69万人。其中幼儿园659所,在园幼儿20.89万人。小学840所,在校生42.30万人。初中202所,在校生16.16万人。特教学校5所,在校生1813人。普通高中46所,在校生10.72万人。中职学校24所,在校生5.44万人。
(一)教育总体水平大幅提升,整体形象得到重塑
教育教学质量大面积提高。连续五年实现高考考风考绩双丰收,连续两次摘得全省理科第一名,高考一本达线及高分段人数持续增加,近两年连续实现一本达线较上年增加千人。连续9年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2011年以来获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奖191项、全国大赛奖10项。
一些工作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甚至在全省领先。《中国教育报》报道我市学生优良习惯养成教育、砀山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泗县二中德育教育和教学改革工作;《中国教师报》报道我市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做法、泗县灵童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经验;我市成功加入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埇桥区被省推荐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海军招飞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两基”工作先进单位;省政府考核,2013年度教育工作获全省并列第五,2014年度教育工作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加快实现
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乡镇公办幼儿园883所,其中新建163所、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340所、利用公办小学增设附属园380所,基本建成普惠性全覆盖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15年底,学前三年入园率84.8% ,比“十一五”末增加18.47%。创建省级一类幼儿园4所,认定市级一类幼儿园11所。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888所。编制《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14—2030年)》,即将出台;在市区和县城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2所,市区现有小学39所(民办3所)、初中15所(民办3所)。加强特殊群体教育,完善1574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埇桥区、砀山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国家验收,其他各县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
普通高中优质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改,推进普通高中与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抓基础、重高考和竞赛,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高考成绩持续攀升。全市现有省级示范高中10所,较“十一五”末增加1所。
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宿州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谋划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市现有应用型本科学院1所,高职院校2所,技师学院1所,中职学校24所;列入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学校2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5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6所,省级合格县区职教中心5所。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设职教园区,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整体迁入、有序办学;整合原宿州工业学校、一职高组成新宿州工业学校,入园建设新校区。建立市级职教专家人才库,成立4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市现有“双师型”教师1271名,较“十一五”末增加700多名,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4.35%,提高53.75个百分点。强化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全市现有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1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15个,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4所。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十二五”以来,完成各类职业培训30万余人次。稳定增加中职生源,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5年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11年72.19%提高到91.56%,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例由70.6%提高到92.46%。
(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教育改革发展活力逐步增强
推进教师工作改革。5项省级改革示范项目有序实施,实行教师职称动态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埇桥区建立教师校长交流机制,灵璧县建立教师“无校籍管理”机制,宿州二中实施“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师德考评机制。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强化市级统筹,出台《宿州市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谋划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职业院校与高校合作,谋划开展3年高职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年中职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试点。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宿州工业学校、二职高等院校与宿州鞋城企业、华音呼叫服务公司、宝德集团等密切合作。承接实施“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助机制”等9项改革,被批准为省级改革试点。创新招生宣传,连续五年在全市初中学校开展“职业教育进校园”专题宣讲,获“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创办全省首家农民工大学,约400名农民工免费上大学。
推动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到2015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456所,较“十一五”末增加178所;在校生21.40万人,增加8.23万人;教职工13650人,增加4771人。
创新强化德育工作。加强优良习惯养成教育,出台《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指导意见》,把每年3月、9月作为“养成教育强化月”,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改进教育科研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20个市级普通高中学科教科研基地。创新教科研方式,提升教科研信息化水平。强化课题研究,2项国家级课题结题,100多项省级课题通过验收。获省级课改优秀成果奖34项、先进单位9个、先进个人27名,市教体局被评为全省课改工作先进单位。优质课评选、学科竞赛、论文评选获奖水平大幅提升,师生获全国性奖励约800项、全省性奖励5000多项。
强化学校艺术教育。连续26年举办全市学校艺术教育月,市教育局获全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泗县教体局获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出台《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学校文化建设暨创建特色学校的意见》,创建市级素质教育示范校17所,20所学校被评为市级文化建设先进校。
(四)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切实改善,教育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高
加强教育项目建设,学校办学硬件切实改善。“十二五”以来,实施校安工程2099个,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005个,初中工程82个,农村教师周转房项目54个,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改造项目92个,营养餐改善食堂建设项目204个。2014年开始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到2015年底投入土建资金7.2亿元,安排校舍等土建类项目1348个;完成设备购置类项目投资16249万元。实施市区校舍提升工程,预计2015、2016年投资1.77亿元,改造学校33所。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素质大幅提升。贯彻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市教师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力量配备不断加强,全市现有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职工58702人,其中专任教师47147人。“十二五”以来,招聘新任教师1272名,落实82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招聘特岗教师2850名。专任教师师生比不断提高,到2015年年底,小学从“十一五”末1:20 提高到1:19.5,初中从1:17.8提高到1:15.5,普通高中从1:19.9提高到1:16.4。教师学历合格率逐步提高,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100%,较“十一五”末提高0.1个百分点;初中99.9%,提高1.3个百分点;高中99.97%,提高8.57个百分点。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评选认定市级学科带头人155名、市级骨干教师267名,推荐55人参加省特级教师评选,5人被评为全省十佳青年教师和全省优秀青年教师。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加大到农村支教力度,“十二五”以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2万人次。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6652人。教师待遇地位改善提高,2015年开始实行乡镇学校教师补贴制度。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出台实施《关于宿州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2014-2020年)》,加强信息化设施建设,建立市教育考试数据中心和7个云计算教室,756所教学点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我市宽带接入率100%,超省定目标值3个百分点;校园网建有率100%,超省定目标值4.8个百分点;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95%以上,中小学生机比12:1,师机比1.5:1,使用数字教育资源课时占全部课时比例达50%;国家、省多个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实现基层学校在线联动。推动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规范推动1所国家级、7所省级现代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10个方向的试点建设与应用,开展“在线课堂”试验,开通网络电子备课平台。组织信息化应用培训75318人。获信息化竞赛省级以上奖励1848项,其中全国性奖励316项。
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积极改善教育民生。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教育民生工程,减轻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十二五”以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每年惠及约60万名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50万人次,减免447名公办普通高中孤儿学费、书本费、住宿费63万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119482份、金额76296.241万元。
(五)教育教学各项管理大力强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实施“3331”工程,规划从2013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推动中小学校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年度比例为3:3:3:1。到2015年底,通过市级“平安校园”创建验收的学校达90%以上。
教育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特别是实现平安高考、和谐高考的目标,高质量完成中考网上评卷,得到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表扬。
教育督导工作积极开展。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落实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中小学挂牌督导实现100%全覆盖的目标,市、县区两级建立督学责任区49个,聘任专兼职挂牌督学297人。
规范办学行为持续强化。规范作息制度,对上下学时间提出统一要求;规范教材教辅选用,禁止幼儿园使用教材、课本;规范小学和初中招生,控制起始年级班额;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控制招生总数和班额;规范学籍管理,做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实行教育收费季度通报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稳步推进。顺利通过国家级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评估。全市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4所、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1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7所。
我市教育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问题和困难。
教育经费不足仍是制约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县区教育经费更显不足,遇到需投入经费的工作就回避,如师资配备、项目建设等。
优质教育资源依然较为缺乏。学校硬件建设不够,教育整体实力不强,市区和县城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规划、建设跟不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早期商住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未能落实,择校、大班额及“入园难、入园贵”现象依然存在。
教师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薄弱,高中阶段教师和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公办)教师有较大缺口,中小学音体美和英语教师相对短缺,名师、专家型教师较少。
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其中资金不足、办学实力不强、实习实训条件相对较差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职业学校硬件设施不能适应教育教学需求;职教教师队伍薄弱,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双师型”教师短缺;职业学校生源短缺、招生难等问题逐渐凸显。
二、“十三五”教育发展新形势、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发展形势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全市教育事业实现了迅速发展。
目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全市上下大力实施工业扩张、农业提升、城镇扩容战略。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凸显出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教育发展还存在着不少困难,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仍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偏低,素质教育水平与质量仍需提高,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薄弱,教育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保障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进一步落实。
强市必先强教。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和精力,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把科教兴市战略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十三五”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迈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质量为战略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紧紧围绕教育普及、质量提升、民生改善、队伍优化和作风转变等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具有特色的宿州教育,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人力资源强市建设的支撑度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普及现代国民教育,全面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省上游行列,教育工作在皖北创一流、省内争上游、全国有特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实现由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的跨越,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的跨越。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20年,全市城市城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推动、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教育质量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规模比例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8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加强民族学校建设,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加强特教学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接受公平教育。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实施教育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帮扶体系。均衡发展水平和教育公平度显著提高。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全省领先,高等教育特色更加鲜明,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开放共享,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思想、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和方式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学生素质和能力成为教育评价的基本标准,具有宿州特色的课程体系全面建立,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处于全省上游水平。
打造持续创新的职业教育。教育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学校办学充满活力,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为显著。建成一批办学本地有特色、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学校,形成一批支撑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学科和特色、品牌专业,造就一批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学生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到2020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51%以上,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1%以上。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趋完善,全市教育投入总量不断增加,投入人均主要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到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在校学生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不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德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系统推进课程改革和材料建设,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充分开发应用每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和功能。广泛运用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和组织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自我教育。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对待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广泛聘请各行各业模范人物、优秀家长到校作专题报告,担任思想政治教育兼职教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以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健全大中小学健康体检制度。改革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保障学生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普及青少年足球,推进中小学运动设施建设,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习惯和运动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更加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课堂教学的关键环节,丰富实践育人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化书本知识的认识。改革课程设置和内容,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构建学生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学生志愿服务档案,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加强实验室、实训基地、工程实践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努力形成体系开放、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增强学生诚信与社会责任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各类教育相关课程,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加大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治理,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发掘教材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元素,结合不同学科教材的特点,有意识地抓好课堂教学的思想渗透,加强社会责任感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功能,通过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加强青少年责任感的培养,让学生通过了解社会,了解祖国,增强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建立健全校内外志愿者活动、三下乡等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意识。鼓励大学生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国情、省情、社情、民情,增进知识才干和实际工作能力。
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和文化自信。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加强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推动文化育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设融合传统与现代艺术、民间与民族艺术的新型艺术教育。推动高雅艺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优秀影视作品进校园。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类文化资源的建设和利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教育,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培育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
加强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等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教育全过程,引导和增强学生树立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与能力。广泛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鼓励学校开发生态文明相关的校本课程和教材,建立校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加强资源环境的国情与省情及市情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节水、节电、节粮等教育活动,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节约知识与技能,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坚持均衡发展,普及现代国民教育
坚持基础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到2020年,城乡学前教育实现全普及、广覆盖、保基本;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巩固提高,区域、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全市四县一区义务教育实现区域内基本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落实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城镇和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重点扩大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投入,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政府、社会、家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城镇街道、农村集体等举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保持在幼儿在园总数的一半以上。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推动城乡同步发展。高度关注城镇化带来的城镇学前教育资源日益短缺的矛盾,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依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一村一园”。全面消除各类看护点。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明确“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县、乡镇、村学前教育三级网络。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评估监管职能。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实施合格评估和等级评估,提升办园水平。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的管理。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办园行为,重视养成教育和启蒙教育,开展科学保教,消除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建立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保证每一所学校教育质量。加强远程教育,实现资源共享。全市四县一区全面建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区,创建三个以上教育强县。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救助帮扶等措施,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内,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构建多样、开放、灵活、互通的普通高中教育模式,为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可以选择的教育服务。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积极举办不同类型的高中,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改进课程设置,为不同的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内容。引导学校特色发展。合理配置高中资源。根据普通高中发展特点和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正确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关系,克服盲目攀比建设规模过大倾向,保持学校规模适中,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推动学校规范化管理。
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巩固民族乡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民族乡村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大力发展民族乡村职业教育。积极改善民族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各级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各项权益。普及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至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扩大中小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规模,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快乐成长。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办好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改善生活工作待遇。加强对特殊教育资源的协调和统筹,按照特殊教育对象类型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布局特殊教育资源,做到有效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更新教育观念 。面向全体学生,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基础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让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认真实施国家课程,积极建设地方和校本课程,加强普通高中选课制度建设,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落实综合实践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广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建立深化教学改革新机制,加快推进基于现代技术和网络环境的教学改革,着力转变教学方式。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加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政府要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改变唯分数论的单一评价方式,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论成败的教育政绩观。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严禁组织入学考试与测试,严禁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城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取消择校,班额不超标,同城学校不得借读。严格执行课程方案,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锻炼,禁止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不分重点班、快慢班。城镇小学不得举办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切实加强教学用书管理,教材选用更加有序,教辅用书市场更加规范。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学校沟通配合,共同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堂有效教学,提升教育教学效率。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完善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形成基础教育质量监管体系。
(三)坚持服务发展,全面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职教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是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吸引省内外联合办学;扎实推进市级统筹,整合职教资源、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专业布点;推进职教园区建设,特别是加快推进市职教中心建设;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础建设;建立以就业、创业为核心,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紧密关联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灵活开展各类培训,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度扩大应用性本科专业转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实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密切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及社会服务体系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多样、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更加灵活、开放、多元、具有宿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坚持扶优扶强原则,按照“减少数量,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打造品牌”的思路,市区重点建设教育园区,县区重点建设职教中心,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基础能力。鼓励宿州学院加快发展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做大宿州学院,做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宿州技师学院,推进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升格高职,形成集约发展大格局。打造宿州高等职业教育集群。中职层面,加快职教中心建设,将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埇桥区职教中心等迁入园区建设,在园区内统筹发展,形成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各县区重点建设职教中心,完善职教中心功能,扩大办学规模。全市中职学校形成“一园(教育园区)带四心(四所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的职教发展格局。
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与国家、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相衔接,实施宿州市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示范特色职业院校、示范特色专业、课程体系、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和“双师型”骨干教师。各县区政府要支持和激励学校深化改革、特色发展、争创一流。坚持立德树人,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五个对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突出实战和应用。完善技能大赛制度。创新顶岗实习形式,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在中职学校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原则上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职业院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加快推进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信息化建设,开展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信息化水平。加强各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激励政策,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和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并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岗位5%比例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建立行业指导服务机制。落实国家、省行业指导政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市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行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机制。制定促进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及管理办法,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发展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示范职业院校牵头,组建专业化或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建设一个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大力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立交桥。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原则,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知识+技能”、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招生考试办法。加强区域内外中、高职院校合作,联办五年制高职教育、“3+2”专升本、“3+4”中升本等方式,形成中职、高职一体化的办学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中职、高职对口招生专业的设置管理,确保专业培养目标、课程尤其是专业课程设置、考核评价方式等的有效对接。建立学籍转换与学习成果互认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把民办教育纳入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轨道。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整合职业培训资源,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大力发展工学交替等各种灵活学习方式的职业教育,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参与职业培训,创新培训补贴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举办多种形式的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类课程,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广泛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
四、综合改革和重大项目
(一)组织开展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成立宿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和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升级活力和综合实力。
开展市级政府教育体制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编制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统筹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薄弱学校建设,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渠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减轻学生负担的监督检查制度,形成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额、班级数。切实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进一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严格审批关、年审关、日常管理关。
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政府责任,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创新幼儿园管理模式,鼓励建立公办民办合作机制,探索优质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输出管理。加大幼儿教师和园长培养培训力度。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加强质量评价和质量监管。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小班化”教学,推进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开设多样优质的选修课程。继续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积极推广科学保教模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坚持升学有基础、就业有技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开展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全面实行学区制,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80%;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考试政策措施。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创新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五个对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突出实战和应用。完善技能大赛制度。创新顶岗实习形式,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在中职学校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
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适度扩大我市专科学校校均规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实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密切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发展。推动宿州技师学院进入高等学校序列。支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推动宿州学院向应用技术型本科学校转型,提升办学质量。
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改革。完善督导考核体系,修订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和推动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切实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责任。拓展督导考核范围,把县区乡镇(街道)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纳入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考核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学校规划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强化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工程。 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以县(区)为单位组织,落实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软件、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基层专业人才大规模培训。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做好免费师范生的就业工作。力争到2020年培养市级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600名,逐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优化的宿州市骨干教师梯队。
学前教育建设工程。结合国家农村学前教育试点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农村幼儿园。对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职业教育办学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坚持扶优扶强原则,按照“减少数量,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打造品牌”的思路,市区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县区重点建设职教中心,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基础能力。鼓励宿州学院加快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转型。做大宿州学院,做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宿州技师学院,推进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升格高职,形成集约发展大格局。形成 “一本多专”的发展格局,打造宿州高等职业教育集群。统筹中职教育资源,加快职教中心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在园区内统筹发展,形成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各县区重点建设职教中心,完善职教中心功能,扩大办学规模。全市中职学校形成“一园(职教园区)带四心(四所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的职教发展格局。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改善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特殊教育基础建设力度,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精准扶贫工程。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实施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继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不断扩大实施内涵。健全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建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学点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有效提升各类学校和教学点出口带宽;推进“无线校园”建设,各类学校要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具备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师生用教学终端。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基本形成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首先,依据《安徽省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和《安徽省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开展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的达标建设。
结合国家和省实施的中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根据省颁的基本标准和本地的教育教学实际,采用政府主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所有学校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应用,建设先进、高效、实用的教育信息化环境。提升所有学校在基础设施、教育资源、学科工具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部署辅助教学、教务管理的信息系统,支持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数字化建设。
推动各级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享。利用网络教研、协同授课等应用方式,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与传播。帮助教师和学生随时随地获取个性化的学习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支撑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教育质量。
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互动,拓展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与学习过程中根据需要广泛应用已较为成熟的各类信息技术、设备和工具,探索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与新工具。创设适应信息时代特点的新型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模式,切实提升教育教学的现代化水平。推进网络研修和基于网络的城乡、校际间结对帮扶、教育信息化试点,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网络进行学科教研、远程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教育信息化试点等,促进教师的远程协作和共同成长,使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成长为信息化胜任教师。支撑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队伍建设工程
制定、完善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办法和优惠政策,加大教育信息化领域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力度,为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围绕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工作任务,充实人员力量,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化人才考评和激励机制,保障相关人员待遇。持续开展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强能力的信息化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管理有力、技术过硬、相对稳定的教育信息化队伍。统筹各方面力量构建本地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做好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各类管理系统应用系统和教育信息资源等应用推广等工作。加强学科专任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引导教师科学合理有效地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教研活动,促进广大教师面向信息化专业发展水平。
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
教育信息化继续采用试点先行的策略,探索并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道路。试点应选择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试点校不一定是“先进校”,但应该是“典型校”,试点的成果要能够解决教育某一方面的实际问题,要有可推广性。要以应用为导向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切实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深入应用。信息化试点工作要处理好硬件建设、资源建设和能力建设之间,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之间,技术与教育之间,适度超前和因地制宜之前的关系。信息化试点的目标是探索教育思想变革与教学组织形态创新,探索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在分批建设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的过程中,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
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结合教育事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发展进程、中小学布局调整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彻底拆除“D级危房”,消除不安全校舍,加快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继续做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继续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抓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和作用。
五、保障措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实行区域内教师交流,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城区优秀教师赴农村开展支教工作,做好马鞍山支教教师来我市支教工作。加强校干队伍建设,举办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提高培训班、高级研修培训班,选派优秀校干参加省教育厅、教育部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班。加强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名师工程建设。鼓励教师在教科研活动中得到发展和完善,努力实现由教书匠向研究型、专家型、学者型教师转变。在部分学校设立“名师工作室”,培养100名科研型名师,1000名科研型青年骨干教师。构建“大师训”格局,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建设
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等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加强教师培训管理,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加强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创建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平台。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聘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
高度重视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或培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改善教师地位待遇
加大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稳定本地教师队伍,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实行以岗定酬、优绩优酬,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教师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争取实行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情况适时调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额内,具体核定各校人员编制,负责日常管理。在编制分解时,充分考虑农村学校的实际困难,向农村学校倾斜。
积极推进区域内校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不断探索和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将师德修养、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作为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建立符合教育特点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鼓励校长在办学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树立创办特色校园文化的理念,在规范办学、安全办学的前提下,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校长队伍。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校长的交流任职力度。
强化教育科研工作
实施“科研兴教”工程
健全教科研机构。完善市、县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配齐教科研人员,将其建设成为课程研究中心、教学指导中心和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立重点科研项目,以科研项目带动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市、县区、校三级教科研网络,转变教科研方式,创新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在全市学校中形成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完善校本教科研制度。引导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本教科研制度,建立科学的校本研究导向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校本教科研活动做到六落实:组织落实、计划落实、活动人员落实、活动内容落实、活动时间和地点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提高校本教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校本教科研对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支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在学校创设良好的教科研氛围,形成各具特色的校本教科研模式。
形成校本教科研网络。校长是校本教科研的第一责任人,要整合教务处、教科研处室、学科组、备课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师发展的、多层次、开放性的学校教科研网络。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市、县、学校要开辟校本教科研专题网站或网页,为教师学习、交流和研究提供平台。
建立校本教科研基地。县区以示范校、中心校为依托建立校本教科研基地,确定工作责任制和活动内容。在教科研部门的指导下,由教科研基地定期组织基地范围内的学校开展教科研活动,提高学校教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市级教科研部门经过考核评估,择优确定一批示范教科研基地,批准挂牌,建成50所以校本教科研为主要特色的样本校。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教育科学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组织、指导教科研工作的能力。引导学校真正确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组织指导学校正常开展教科研活动。努力将教科研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学校,逐步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科研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科研经验,探索新课程实施后的教学规律。
建立专家引领机制
确立 “立足本地、面向外地”的思路,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努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教科研品牌(品牌学校、品牌学科、品牌教师)。寻求专家教授的指导,经常邀请外地教科研专家、名师到学校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聘请国家级、省教科院和高校专家、学者担任我市教科研工作顾问。适时组织教科研人员、教师外出学习,考察走访教科研典型,力求使教科研工作少走弯路。
加强教科研课题研究
加强教科研课题开发、研究。引导学校围绕核心素养培养结合课堂教学实际,树立“问题即课题,教学即教科研,成长即成果”的科研理念,求真务实地确立“小课题”,机动灵活地开展“小课题”研究,及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有计划地做好课题的申报、开题、过程性研究和结题等管理工作。
加强教科研课题推介。重视利用各种媒介,定期推介、发布课题研究成果,使县市级以上课题与校本课题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鼓励学校跨区域形成课题研究共同体,经常开展同课异构、同课共品、学术沙龙活动。鼓励学校与科研院所和科研院校合作,借智提高教科研水平。争取与中央教科所、省教科院及部分高校合作,就事关全局、影响较大的课题集中力量进行研究。
加强教科研成果考核。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表彰奖励机制。促进取得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教科研成果,5项以上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10项以上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20项以上在全市普遍推广应用。
加强学校文化建设
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学校文化建设要立足“全面发展,学有特长”的育人目标,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多彩的文化生活、高雅的艺术情趣、浓厚的学习氛围、民主的人文精神、优良的学风校风、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发挥文化育人作用,不断培育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师生全面健康发展。
创新和丰富学校精神文化,完善学校制度文化,提升学校物质环境文化品位,拓展学校文化活动领域,有效促进素质教育,实现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提升学校文化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打造教育品牌。
通过理念文化建设,把全体师生紧紧凝聚在学校核心精神周围,形成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塑造优秀的学校形象、老师形象、学生形象,激励师生奋发进取、自强不息。
通过环境文化建设,营造具有浓厚文化气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环境,陶冶师生情操、美化心灵、激发灵感、启迪智慧。
通过制度文化建设,对学校的全体师生形成一种约束功能,让每一名成员都知道应该做什么、怎样做、不该怎样做,让遵守制度成为每一名成员的自觉行为。
通过行为文化建设,塑造广大教职工德高、博学以及外在美形象,提高文明素养,使每一名学生都能养成举止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
创建特色学校
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促进学校的特色发展,改变传统的“千校一面”状况,积极创建特色学校。
成立学校文化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暨创建特色学校的领导;成立专家指导组,加强对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将特色学校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扩大特色学校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形成全员参与办特色的良好氛围。
在创建特色学校的过程中,要注重建设能体现学校特色目标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要努力做到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文化品位,开展“三风”(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弘扬人文精神,拓宽活动载体,丰富文化生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管理。做到学校的校训、标牌、墙饰、雕塑等体现特色,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特色,着眼于人的持续发展,着力营造一种浓郁、厚实的学校特色文化。2020年,全市20%的学校实现校校有特色。
优先保障经费投入
改革和完善经费投入体制
各级政府要落实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标准和教学基本需要,全面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市、县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检测、公告、考核制度,把教育投入增长比例纳入对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考核。
依法增加政府投入
各级政府要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增长要求。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调整政府基本建设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基本建设对教育的投入,提高基本建设用于教育的比例。
建立政府教育拨款增长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每年要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建立教育投入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加大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福彩体彩公益金收益等资金对教育的投入;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按政策规定实行规费减免;按规定落实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比例;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拓宽教育投资来源渠道。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完善经费分配机制
建立公平公开的公共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调控和导向作用。建立均等化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公开财政经费分配标准和办法,科学确定各级各类教育政府投入比例。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大对提高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教师培训经费的比例。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和使用效益评价、考核机制,推进学校财务决策民主化,实行校务公开。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大额经费使用集体决策制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
利用数字技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以中小学网络全覆盖为基础,以师生应用能力提升为核心,以推动教育资源应用和管理现代化为支撑,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经过四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全市教育网络体系建设,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基本实现“人人通”,形成市县互联、校校畅通、人人享有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和管理环境。提高学校在信息基础设施、应用软件与教学资源等方面的基本配置水平,促进所有学校师生享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足开好国家课标规定课程。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中小学课堂教学、课外学习、技能培养、家校互动、德育和社区教育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探索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的教与学新模式,教师信息素养得到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教师普遍达到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要求;充分应用信息化平台,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智能化,实现基础教育管理无纸化;利用网络、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网等外部平台,使教育信息资源以多种方式对全社会开放,逐步形成个性化学习环境,方便社会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体系作出贡献。
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适应信息化和国际化的要求,继续普及和完善信息技术教育,开展多种方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活动,创设绿色、安全、文明的应用环境。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良好习惯,发展兴趣特长,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环境。加强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学校信息化水平。建设仿真实训基地等信息化教学设施,建设实习实训等关键业务领域的管理信息系统,建成支撑学生、教师和员工自主学习和科学管理的数字化环境。
有效提高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提高实习实训、项目教学、案例分析、职业竞赛和技能鉴定的信息化水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信息技术支撑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创新教育内容,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的融合,着力提高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学生的岗位信息技术职业能力。加强实践教学,创新仿真实训资源应用模式,提高使用效益。
推进依法治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省教育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制度体系。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规范奖惩制度。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
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推进依法督导,切实加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促进督导工作和督学的专业化发展。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坚持完善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制度,建立对乡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制度。推行和完善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与评估验收制度。逐步实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估,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全面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督导检查,建立并实行教育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问题处理反馈、限期整改制度。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安全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推进德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德育工作效果纳入校长任用、教师职称评定、学校争先创优考核体系,使全市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全市80%的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市属学校100%建立心理咨询室;每校至少有1名省级(含省级)以上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中心校及市属学校要有1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
进一步加大“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力度,切实推动安全宣传、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办学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推动校方责任保险和中职实习生责任保险工作,有效地化解学校办学风险。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教育工作领导
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将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要选配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人员担任教育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明晰政治责任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在机关和学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实处。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以党的建设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正风肃纪,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尊崇《党章》为核心,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完善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加强教育工会建设
健全市教育工会组织机构,建立教代会制度。加强农村学校教育工会建设,完善各级学校教代会组织机构建设和教代会制度建设。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将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各级督导评估中,提升学校的民主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各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 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