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支撑引领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强省,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教育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持续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2.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清单化闭环式抓好贯彻落实。聚力“六破六立”,落实“五大”要求,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引领、带动全省教育系统勤勉尽职、真抓实干。严格落实工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聚焦教育强省建设的重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3.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闭环工作机制。深化整治教育系统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推动家庭家教家风教育融入日常。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持续为基层减负,进一步整合“督检考”事项、推动精文减会。
4.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基础、提质量、创品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建设单位的跟踪指导。做好高校统战工作,推深做实“创新发展·高校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推动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行动。加强公办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忠专实”“勤正廉”,着力锻造教育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引导老同志发挥优势和作用。
二、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教育强省建设活力动力
5.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围绕我省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精心编制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形成教育强省建设“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制”。加强省内外调研,研制出台教育强省建设配套政策文件。全面系统开展教育强省建设指导意见、规划纲要和配套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工作,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准确把握战略背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6.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长观、教育观,加强违反“十不得、一严禁”事项监测、通报和整改,久久为功,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改进高校学科和科研评价,持续开展2023年度高峰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单项考核。规范高校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育工作。制定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引导高校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完善中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行业企业参与评价相关内容。制定中小学生音乐、美术、书法素养评价指导意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应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加强典型引领、示范推动。
7.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制定《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新高考适应性演练情况,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各类平台、系统建设,强化考生志愿填报辅导,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首考”平稳顺利。分层分类、做实做细各类招生考试,持续推进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各级考试机构的考务指挥能力。积极探索智慧考试、数字考试。
8.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化解办学风险,促进民办教育内涵发展。组织开展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培训。继续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完善民办高校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组织开展2023年度年检工作。
9.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架构与谋划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依法完成年度督政评价考核。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加大对重难点工作“专项督导”力度,切实发挥督导“利剑”作用。持续开展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加强抽检结果运用。
10.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实施依法治教能力提升年行动,系统提升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国家学前教育法、教师法等修订情况,适时推动完善教育相关地方性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应用。
11.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深入推动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教育专网等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安徽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征集推广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典型案例。提高中小学智慧课堂班级覆盖率,发布智慧课堂教学应用指导手册。遴选全省智慧学校应用示范区、示范校。启动“皖教云”平台改造。制定实施2024年“智慧徽师成长计划”专项培训计划。提升委厅机关信息化建设水平及运维保障能力。推进教育数据平台和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提升教育数据治理能力。
12.推进教育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长三角教育协作机制和向沪苏浙全面对照学习机制。积极参加、承办长三角各类比赛、教研、研修、挂职交流、联合培训、结对帮扶等交流活动和项目。开展长三角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评估工作。深入实施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培育工程,支持办好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落实《中国安徽与美国马里兰州高等教育合作备忘录》。加强我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和来华来皖留学管理,实施“一带一路”国家留学生定向资助计划。积极推动职业院校“随企出海”。稳妥做好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
三、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13.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建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共同体,健全教材、教师、教学、教研一体化发展机制。开展思政课教学专项达标行动,打造一批概论、专论“金课”。建设10所左右省级重点高职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精品“大展演”、大学生思政教育“大实践”活动,办好中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能力比赛。整合市域优质思政育人资源,打造全省共享的省级“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全面加强爱国主义、国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14.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持续推进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遴选第三批10个省级实验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组建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抓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开展大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和高雅艺术、徽风皖韵进高校等活动。加强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抓好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竞赛等管理,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综合防控,深入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举办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和中职学校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举办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大赛和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提高教师实验教学和自制教具水平。深入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15.全面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完善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教材使用监测方案及监测指标。做好2024年度春季、秋季中小学教科书采购发放工作。指导中职学校“三科”统编教材使用,推进省级中职规划教材立项建设。持续做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加强对教材、教辅、读物的监督管理。
16.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示范中心建设。指导市县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健全医教协同机制。搭建省、市、县(市、区)、校四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工作服务平台。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栏节目,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筛查、学生心理状况研究,落实师生谈话机制和家校沟通机制。
17.持续巩固深化“双减”成果。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加大校外培训监测、检查、处罚力度。持续推进培训机构预收费、培训材料、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探索“先学后付”模式试点。落实好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科学教育加法。
18.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语言文化活动平台与品牌。继续落实“童语同音”计划和经典润乡土活动,深入推进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普及工作力度。做好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持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省级比赛。推进安徽语言资源科学保护,推动调查语料开发应用。
四、坚持人民立场,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9.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学位需求预测预警和供给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大力改善县中办学条件。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达标工作。开展第四批中职学校分类达标示范评估。深化中高职贯通培养,稳步扩大对口招生规模,不断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持续深化高校布局结构调整。
20.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推进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创建工作。推进国家和省级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和保教质量提升实验区建设。推进普特融合教育,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
2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创建达标工程。加强新优质学校建设。创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区、示范校,实施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课程实施质量监测。全面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贯彻落实《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教研江淮行——皖美课堂”活动。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教育保障。
22.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遴选推广一批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典型案例。完善县中托管帮扶体系。深入推进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加强基于实证的普通高中教学指导,建立良好的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机制。
23.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完善教育系统内部以及学校部门间学生资助工作分工协作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部门间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数据共享共用。贯彻落实《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学生资助基础数据审核、资金分配、资助监管等方面的督促指导,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分学段、多形式开展学生资助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受助学生励志成长成才典型案例遴选和推介活动。持续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4.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政策性岗位招录,积极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举办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强化大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积极开展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完善重点群体帮扶体系。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5.健全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行动,建立覆盖全省的学习资源保障服务体系。强化“老有所学”行动分类指导。组织开展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备案、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广告发布清理整治。不断提高安徽工商管理学院教育质量和AH-MBA品牌影响力。
26.推进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优化乡村学校布局结构,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不断提升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新农科建设,鼓励高校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五、坚持服务需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27.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持续推进省部共建技能安徽。积极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加强和改进工程教育,实现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工程实践深度融合。加强职业院校“双高”“双优”建设,积极创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加快建设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启动建设首批县域产教融合体。完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建设300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实训基地。做好职业教育“六百工程”项目遴选工作。完善校企对接协作机制。支持高校与有关科研机构、头部企业加快共建高水平现代产业学院。实施订单式、学徒制、教学工厂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8.启动高校“双特色”建设。加强特色高校建设,围绕行业特色高校、应用特色高校、技能特色高校三类不同主体,推动高校差异化、特色化和高质量发展。加强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推动高校学科专业深度融入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更加有力支撑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头部企业。加强“一统三融”特色建设,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29.提升教育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和扩大我省高校办学自主权。建强行业特色大学和应用型高校,推动文科优势高校特色发展,深化理工科研究型大学建设。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建立专业预警机制,提升新设置专业建设水平。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产业人才需求联动机制。加大理工农医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全力支持农业强省、生态强省、文化强省建设。实施徽学研究提质工程,传承发展徽学等安徽优秀传统文化。
30.深化“双一流”和高峰学科建设。“一校一策”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提升“双一流”建设水平。实施“双一流”培育计划。全面评估《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实施成效,确保完成建设目标。加强高峰培育学科建设。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对全省高校学科和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31.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持续加强博硕士授权单位立项建设,落实重点支持经费和相关支持举措,并加强指标考核和动态调整。推进安徽高等研究院建设。筹建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支持有关高校和地市开展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改革。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基础研究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工程技术实现能力。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卓越创新人才培养。
32.营造高校科研创新良好生态。进一步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深化科研管理改革。支持高校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优化重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组织高校深入开展协同创新。提升科研计划编制水平,组织高校持续开展底层核心技术攻关。深化政产学研金服用互动合作,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促进科研活动更多转变为经济活动。跟踪做好第三届(2023)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成果落地工作。
六、坚持固本培元,以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33.培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大力推进培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结合第4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开展第十四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持续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开展常态化师德教育和师德考核,持续加大对教师模范典型的宣传力度,遴选省级师德教育基地。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
34.加快教育人才高地建设。完善高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支持体系,持续推进中青年教师培养、高端人才引育、高水平团队建设、高层次人才奖补等行动,推动高校博士后政策提档升级,加大生活补贴和科研项目资助力度。
35.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深入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优化师范生培养结构,提升中小学教师培养层次。落实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硕师计划等专项计划。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推动更多高水平大学开展教师培养。推进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健全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国培计划”、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融合。
36.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根据学龄人口峰谷变化和区域流动新形势,前瞻性研究教师配置应对方案。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招聘力度,科学有序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进银龄讲学行动计划。指导高校做好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改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优化教师资格考试、定期注册和认定制度。持续巩固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成效。加强教研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教研服务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能力。
七、坚持夯实基础,健全完善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机制
37.优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做好教育投入监测分析,确保完成“两个只增不减”任务。加大对皖北地区等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统筹运用多种资金渠道。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修订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机制。落实教育审计预警机制。
3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抓实校园消防、食品、校舍和体育场馆、实验室、校车等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防欺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反诈防骗等安全教育。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组建学校卫生健康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39.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持续推进教育领域“民呼我应”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实施教育公共服务“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进一步拓宽网上办、智慧办事项,推行帮办代办,部分事项实现秒批秒办。完善教育为企服务平台模块功能,落实为企业办实事清单。不断提升委厅机关物业管理、食堂建设等基本保障能力水平。持续推进高校节水节能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提升教育宣传策划、采写编制能力,推进教育宣传融媒体等平台建设,做好“好作品”“好案例”征集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