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0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1 15:12 编辑:项目办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字号: 阅读:

 

宿州市2020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国家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聚焦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市民生办工作安排,根据《宿州市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体项〔2018〕12号)和《宿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教体项〔2018〕35号),11月份以来,对我市及4个国家贫困县2020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的通知》(皖教财〔2016〕22号文件),我市砀山、萧县、灵璧、泗县4个国贫县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同年纳入安徽省民生工程,2020年继续实施并继续纳入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补助基本标准为营养改善覆盖范围内的学生每生每天4元,2020年全年学生在校就餐平均天数按195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按照政策承担,我市4个地方试点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中央、省、县按照75:20:5分担,其中,中央财政分担资金根据地方试点县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在下一年度予以生均定额奖补。营养改善工作运转经费由县级财政解决。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我市砀山、萧县、灵璧、泗县4个国贫县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受益学生307853人,全市应到位和支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4219万元,食堂供餐率达到99%。项目类型为补助类,项目实施不分周期,项目实施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为4个试点县人民政府。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20年,我市砀山、萧县、灵璧、泗县4个国贫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现了营养供餐全覆盖。春季学期实际实施营养供餐学校1083所,受益学生307853人、占计划目标的100%;食堂供餐学校1069所,食堂供餐率99%。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得到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在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2020年全市及各试点县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三、指标分析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满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2分,自评12分)

1)方案制定与审批(满分4分,自评4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从2016年开始至2020)年结束,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2016年10月份启动,2017年秋季开学正式实施。因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从2017年开始,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和教育扶贫项目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市教体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宿州市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体项〔2018〕12号)、《宿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教体项〔2018〕35号),各试点县均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经县级政府批准执行,符合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满分4分,自评4分)

为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马杰为组长,市教育、财政、发改(物价)、卫生、食监、农委和市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宿政办秘〔2017〕2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各试点县均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营养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

市、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教体局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教体秘〔2017〕5号),明确项目办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牵头部门、项目办负责人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具体责任人,计财科、基教科、安全科等相关科室协同开展工作。各试点县教育系统抽调多名精干人员专项负责,齐抓共管、抓好落实。砀山县、灵璧县、萧县、泗县教体局成立了营养办,做到人员、办公室、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四落实,砀山县每个学区明确一名营养专干,制定并严格落实每周五专干例会制度。

3)绩效目标情况(满分4分,自评4分)

2020年度,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符合省《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2、资金落实(满分8分,自评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20年初4个试点县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合计24219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20年,全市4个试点县计划支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合计24219万元,年初已到位,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满分40分,自评4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责任书(满分3分,自评3分)

各试点县政府与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与各供餐学校 、供餐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2)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市、县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和市民生办关于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工作部署和要求,均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在教体局门户网站开通了“营养改善”民生工程专栏,及时向社会宣传“营养改善”工作的政策内容、推进措施、工作动态、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典型经验以及所取得的成效。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教育扶贫明白纸、电视、校会、宣传橱窗、公告栏、网站、微信群、工作QQ群、自编演出节目等方式,开展入校、入班、入村、入户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意义、目的、实施措施和成效等。

3)信息公开(满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均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教体门户网站设立了“学生营养改善”专栏,公开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等信息;设立并公布了市、县两级举报投诉咨询电话、信箱等,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投诉咨询来电等;在各供餐学校设置了民生工程标识牌、营养计划标识牌和公示栏,公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组织机构、膳食委员会名单、食材采购清单、带量食谱、受益学生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满分4分,自评4分)

各试点县建立实施了供餐单位(或个人)准入和退出机制,公开招标供餐企业,并向社会公示;供餐企业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

5)食品安全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对学校食堂、企业供餐单位的主体资格、准入门槛严格审核。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单位建立并完善了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逐级逐校制订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或演练;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得到落实。

市教体局印发了《关于在营养改善计划中开展厉行节约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的通知》(教体项〔2020〕9号)文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的浪费行为,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引导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中小学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意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要求各县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培训。各县均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资金管理、食堂管理工作培训,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测试,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做到各类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通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文件,严格落实操作规范和流程,坚持菜谱公布、食品留样和校长陪餐制度;建立营养改善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层层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灵璧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营养改善计划加工配送服务分为东西两路,每路各建一个加工配送中心,把公开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加工、冷链储存,并用车辆冷链运输到全县各校食堂。学校食堂也由加工中心提供管理、加工、清洗消毒、食堂保洁等服务。食材送到加工中心后,由加工中心进行快速检测,重点检查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食材初加工后,再一次进行抽样检测;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和不定期结合进行抽样检测;食材送到各供餐学校食堂后,由学校食堂管理员采用一看、二闻、三触的方法进行验收,然后按照局统一制定的带量带价食谱进行制作,并做好留样;以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泗县食堂供餐学校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家长走进餐厅、走进后厨,开饭时与学生一起就餐,加强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食堂的监督力度。

6)信息平台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收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各试点县每月底将学生变动情况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同时在学籍管理平台上完成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勾选,做到动态监控,及时调整。

7)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市、县教体部门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8)资料报送情况(满分2分,自评2分)

市、县按照省、市教育和民生等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进展月报、国家双月报、民生工程月度排名等材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2.财务管理(满分15分,自评15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3分,自评3分)

市、县教体局联合部门制定了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内控制度要求,对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滚存使用,据实结算;实行“日记、周核、月结”,预防了虚报、套取、冒领、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萧县落实“五防”措施,并从全县抽调95名富余教师担任专职巡查员,配备到各乡镇中心校,每天巡查供餐情况和定点采购食材数量、质量,监督检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的使用。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在资金使用上,各试点县制定相应的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专人管理,将4元膳食补助费用和学生自缴膳食资金分帐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对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供餐学校每周公布带量食谱及核算价格,校长、教师“陪餐”费用自理。本年度各试点县资金支出手续齐全,收支票据规范,原始凭证合规,无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无超范围使用或挪作他用的现象,确保了膳食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全市用于日常运转的配套资金和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保障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的正常运转。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各试点县在财政局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户,由国库集中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3分,自评3分)

为了有效预防“挤出效应”,把每生每天“4+X”膳食费用都能吃到学生的嘴里,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费用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各试点县坚持“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定期公开”,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为有效杜绝资金管理漏洞和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市、县教体协同民生、财政等部门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访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膳食资金使用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下发通报,限期整改到位。

(三)  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自评25分)

1)覆盖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

目前,全市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1083所,在校学生307853人,实际供餐学校1083所,受益学生307853人,实施学校覆盖率、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2)食堂供餐比例(满分10分,自评10分)

目前,全市食堂供餐学校1083所,食堂供餐率99%,较2019年度提高32个百分点,超出省厅目标任务39个百分点。其中,砀山县食堂供餐率95.2%、萧县食堂供餐率100%、灵璧县食堂供餐率100%、泗县食堂供餐率98.5%。

3)质量达标(满分5分,自评5分)

市、县食药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抽查供餐食品及进货验收资料,已抽检的供餐食品质量符合要求;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所查单位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15分)

1.项目效益(总分15分,自评15分)

1)社会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青少年身心能否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市、县党委和政府及各供餐学校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精心实施。在实施营养供餐的同时,积极开展食育教育和学生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厌食偏食现象明显改善,绝大多数已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有力支持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广大群众看到了变化,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回乡就读学生数明显增加,项目的实施对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起了积极的作用。

2)营养改善成效(总分5分,自评5分)

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促进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从202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学生调查问卷结果显示,与往年同期先比,农村学生平均身高、肺活量有所增加,学生肥胖现象有所减少,学习能力有所提高,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正在逐步养成。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等进行调查,政策知晓率和受益满意度达99%以上。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任度高、认同感强,社会反响好。

四、工作亮点

1.国贫县农村学校供餐全覆盖,多措助力精准扶贫。砀山、萧县、灵璧、泗县4个国贫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实现了营养供餐全覆盖,受益学生307853人,为贫困县在校学生家长解决了中午往返接送学生的诸多困难,帮助他们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更加安心的从事农务或打工脱贫;各试点县从农村建档立卡户中选聘食堂从业人员,为建档立卡户家庭每年可增加工资收入10000多元,实现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就业扶贫;灵璧县积极鼓励“公司+贫困户+种植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通过公司和农业合作社预订式种植,发展2000多亩蔬菜等,有效撬动精准脱贫支点,带动1000多户贫困户进入脱贫行列,落实了产业扶贫。

2.加速食堂建设,食堂供餐率显著提升。我市各试点县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食堂供餐建设,新建、改扩建了一批学校食堂,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闲置校舍进行小伙房改造,食堂供餐率显著提升。截止今年12月份,全市食堂供餐率已达99%;泗县、砀山食堂供餐率提升幅度尤为显著。

3.强化食品安全培训,确保营养供餐安全。各试点县均制定实施了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灵璧县组织“春夏季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关于防蝇、灭鼠的基本措施”和“食品基本检测验收方法”三次专门培训;

4.重视民生工程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市及各试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教体局门户网站开通了“营养改善”民生工程宣传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宣传“营养改善”工作的政策内容、推进措施、工作动态、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典型经验以及所取得的成效等,全年累计发布信息近千条。各试点县还通过制作电视专题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教育扶贫明白纸、校会、宣传橱窗、公告栏、网站、微信群、工作QQ群、自编演出节目等方式,广泛开展入校、入班、入村、入户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意义、目的、实施措施和成效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合理使用彩票公益金,保障受益学校食堂供餐。2020年10月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落户砀山县,准备拨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236万元;砀山县教育局计划利用此项资金为两所学校新建餐厅、为7所学校改扩建小食堂,争取受益学校100%食堂供餐。

6.“五公示一回访”,打造群众满意教育民生工程。萧县建立健全民生工程“五公示一回访”宣传监督机制,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教育民生工程。一是县电视台“民生视窗”专题报道。县电视台“民生视窗”栏目已播放教育民生工程专题片20余次。二是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教育民生工程专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大中央、省级政府对地方试点县的投入。地方试点县本就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资金短缺,每年还要配备食堂建设、从业人员薪酬、食堂设施设备配备等资金,财政压力较大。

二是教师陪餐、午间看护待遇亟待解决。采用食堂供餐的学校每天中午要安排部分教师组织学生就餐,并做好学生餐后在校期间的看护工作,以上工作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占用教师午间休息时间,为调动广大教师做好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保持教师队伍稳定,应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教师一定的补助。

六、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依据《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17〕637号)、2018年《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宿州市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体项〔2018〕12 号)、《2018宿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教体项〔2018〕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宿民生办﹝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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