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22 17:44 编辑:考试中心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字号: 阅读:

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将于9月1日9:00至5日17: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9月5日19:00。(每日23:00至次日1:00是银行对账时间,请勿在此期间缴费)

二、考试时间及课程

2023年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考试课程安排、开考专业、教材版本及自考政策等信息可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ahzsks.cn)自学考试相关栏目中查询。

三、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http://zk.ahzsks.cn/。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内课程也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采用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改报。报名网站不提供教材征订服务,考生可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教材版本自行购买。

四、新生照片上传

首次参加自考的新生(或更换地市参考)通过网上直接上传照片,具体方法是:新生在报名网站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照片。数码照片规格见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后台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选择报考课程和缴费。由于上传照片需要审核,建议新生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完成照片上传,上传后次日再次登录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多次审核不通过的可联系报考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联系方式:0557-3935029、0557-3929687、0557-3929682)。未成功上传电子相片或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名。

五、特定考生报名

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或境外人员等,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宿州市教育体育局506室,下同)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

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为公安行业内委托开考的专业,对考生资格有相关要求,新生报考该专业时,须先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将准考证号和专业进行绑定,已绑定专业的考生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报考。 报考该专业更多信息请咨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电话:0551-65383293;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

监狱服刑人员第一次报考前,须由监狱管理人员到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集体注册,取得准考证号后再通过报名网站报名;已有准考证号的监狱服刑人员可以直接报名。

服刑期满获释人员若继续参加考试,请在报考前到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更改考试地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六、信息修改

考生一定要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与考生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如发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有误的,须在9月5日前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同时出错不予更正。使用15位身份证号报名的考生,必须将身份证号更正为18位,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10月25日9:00以后在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八、其他

如有重复性扣款或已缴费且报名未成功的情况,省考试院会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左右集中处理退款。报名成功后的考生,于考前3天开始,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自考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电子图像应使用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

自考网上报名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