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5-06-08 15:08 编辑:审核发布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字号: 阅读:

你是否对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充满期待,却因为经济压力感到忧虑?别担心,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来帮忙!无论你是幼儿园小朋友还是中小学同学,这里都有适合你的资助方案。

从助学金到奖学金,从免学费到生活补助,我们一一为你解读!现将我市教育部门牵头实施的各学段的资助政策予以简要介绍。

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对普惠性幼儿园(含收费低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其他有证民办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进行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也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

3.普通高中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1)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助学金: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1200元、2200元、3500元。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4.中职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300元,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我市具体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

5.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何规定?

答: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其指定受理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生每年贷款金额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金额25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最长贷款期限可达22年。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至9月20日。农信社也可以为考入省内高校的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6.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资助下列学生:(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7.除以上外还有哪些教育资助政策?

答: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均建立了校内学生资助制度,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