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馆]关于举办2023年宿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教体电〔2023〕10号
关于举办2023年宿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部分)的通知》(教技资〔2023〕14号)和《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省教电函〔20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宿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市基础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一)普通项目
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案例、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优质课。
(二)专项
1.中小学课例专项(不设市级奖项)
设置“中小学课例专项(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与“中小学课例专项(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教师可登陆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平台报送。
2.教育技术论文专项
设置教育技术论文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普通项目评选程序及奖项设置
采用逐级评比、逐层推荐的方式。市级大赛分技术测试、初赛和现场决赛三个阶段,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总比例不超过市级参赛作品数的60%,原则上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等级根据报送作品质量和现场决赛综合评定,各等次数量可以微调。
四、报送要求
作品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21日通过网络方式报送,逾期不再接收。不接收个人或县(区)学校直接报送的作品。各单位报送作品数量上限为:埇桥区195件、砀山县90件、萧县75件、灵璧县75件、泗县65件、宿城一中65件、宿州二中55件、宿城一初中70件、市直幼儿园10件。各县(区)乡村教师作品上报数量不低于本县(区)上报作品总数的25%。
五、其它
各县(区)教体(育)局要在学校遴选推荐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县(区)级评选,真正做好广泛发动,层层选拔。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同时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从内容选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课程摄制和作品报送等方面给予教师指导和帮助;要充分利用活动交流平台,深化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协作与交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我市教育信息化持续深入发展。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ahszdjg@126.com
附件:1.作品信息表
2.联系人信息表
3.2023年宿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指南
2023年4月18日
10关于举办2023年宿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word版).doc
10关于举办2023年宿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word版).pdf
附件1-2.xlsx
其他资料(片头片尾及文件整理参考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