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0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5 17:06 编辑:审批科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字号: 阅读:

宿州市2020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就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20年春季在我市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申请补换发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20年9月21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三、领取地点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厅D208教体局窗口。市内可乘坐3路公交车直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领取须知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需委托人、委托办理人签字)、委托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附后)。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下发,请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需妥善保管。

3.需要提供邮寄服务的,请联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宿州市分公司,联系人:闵玉立;电话:0557-3719805。(地址有所变动的也可直接与快递员联系)

4.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责任自负。

市教体局政务服务电话:0557-3929059。


附件:

委 托 书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兹委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人郑重承诺:

一、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有效期内代领行为经本人授权,视为本人操作行为,领取后若出现证书及资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郑重承诺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

特此申明。

授权人(本人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委托人亲自填写空白处,并务必附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正面)复印在同一页上的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