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砀山县教育局,砀山县文旅体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市直学校:
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秘函〔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积极做好报名参赛工作。
附件:1.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参赛年龄及项目设置表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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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是为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展示体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备战安徽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做好东道主,为建设美好宿州和促进文明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比赛日期
2023年7月—10月,开、闭幕式定于10月下旬举行。
二、比赛地点
在宿州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依据单项竞赛规程另行通知。开、闭幕式在市体育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部。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橄榄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空手道、拳击、摔跤(古典式、自由式、中国式)、柔道、轮滑、软式棒垒球、陆上赛艇、射箭。
(二)群体部。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气功、太极拳、跳绳、广场舞、轮滑、象棋、围棋、网球、气排球、广播体操、地掷球、飞盘、旱地冰壶。
(三)高校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武术、操舞类(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
四、参加单位
(一)青少部。埇桥区、泗县、灵璧县、萧县、砀山县、市直学校。
(二)群体部。埇桥区、泗县、灵璧县、萧县、砀山县,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市直学校。
(三)高校部。宿州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五、运动员资格
(一)青少部
(1)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宿州市本县区正式户籍或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注册外地市运动员不予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参赛,持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运动员年龄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4)凡在比赛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除取消其所得名次外,另扣除其所在代表团金牌5枚、总分45分,通报全市,并取消其所在代表团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5)凡在比赛中违反赛风赛纪、服用兴奋剂者,每出现一例,除取消其所得名次外,另扣除其所在代表团金牌10枚、总分90分,通报全市并取消其所在代表团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群体部
(1)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在职职工;
(2)各代表团在报项、报名时要严把运动员资格关。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经核实后,除取消该项比赛成绩外,还将给予代表团通报批评;
(3)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高校部
(1)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的在籍学生;
(2)各代表团在报项、报名时要严把运动员资格关。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经核实后,除取消该项比赛成绩外,还将给予代表团通报批评;
(3)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参加办法
(一)青少部。
(1)各竞赛项目参加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各项目的比赛,县区均不得弃权。每缺一项,从代表团总成绩中扣除金牌5枚、分数45分;
(3)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
(4)第二次报名后不得改项(包括小项);
(5)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数量规定:
运动员总数在200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部人员5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人、联络员1人。
运动员总数在201-300人的代表团,可报团部人员7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2人、联络员1人。
运动员总数在301-400人的代表团,可报团部人员8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3人、联络员1人。
运动员总数在401人以上的代表团,团部人员以10人为基数,运动员每增加50人,可增报1名团部人员,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4人、联络员1人,总人数不超过16人。
(二)群体部
(1)各竞赛项目参加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
(三)高校部
(1)各竞赛项目参加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
七、竞赛办法
(一)各竞赛项目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比赛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各项目单项每小项报名不足2人,取消该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报名不足3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青少部
(1)篮球、足球、排球、棒垒球:获1—3名按3、2、1枚计金牌,按27、21、18、15、12、9、6、3计分;手球、橄榄球获1—5名按5、4、3、2、1枚计金牌,按45、35、30、25、20、15、10、5计分;
(2)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8名按实际名次录取,按高限计分;
(3)对获得各项目各组别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对获得各项目团体总分前3名和集体项目前3名的单位另颁发奖杯;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定);
(5)设“竞技体育贡献奖”、“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 (评选办法另定)。
(二)群体部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8名按实际名次录取,按高限计分;
(2)篮球、足球、气排球项目采取二倍计分制,按18、14、12、10、8、6、4、2计入团体总分;
(3)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三)高校部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8名按实际名次录取,按高限计分;
(2)集体项目采取二倍计分制,按18、14、12、10、8、6、4、2计入团体总分;
(3)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代表团名次计算办法
(一)青少部
1.各县、区布点项目运动员参加安徽省十五届运动会所获成绩(分、奖牌)2倍计入各代表团总成绩;
2.各县、区输送到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运动员,在省十五届运动会上获得分、奖牌2倍计入各代表团总成绩(与输送到省队运动员不重复计算);
3.凡获得省十五届运动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每人按5分计入各代表团总团体分;
4.各县(区)籍贯运动员参加全国及全国以上比赛(时间计算从2018年安徽省十四届运动会带分统计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止)所获成绩按照安徽省十五届运动会计牌计分办法的基础上2倍计入各输送代表团;
5.足球、篮球项目设“项目团体奖”。各县区所辖学校在2020-2022年全市青少年比赛,以上项目所获名次总分,分别按30%、30%、40%比例计算项目团体奖得分。获1—3名按3、2、1枚计金牌,按27、21、18、15、12计分。
6.按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录取代表团名次,分别对获得金牌总数前3名、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予以奖励。
(二)群体部
各单项获得的分值计入各自代表团,按团体总分录取代表团名次,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予以奖励。
(三)高校部
各单项获得的分值计入各自代表团,按团体总分录取代表团名次,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予以奖励。
十、报名与报到
(1)第一次报项。请各代表团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各代表团参赛项目的报送,于2023年8月14日前,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秘函〔2023〕1)文件中,报名与报到相关要求进行。凡未按要求进行第一次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第二次报名。
青少部:联系人:秦鸿志(3053968,17705578506)
邮 箱:szjingjike@163.com
群体部:联系人:程克喜(3050738、17705578576)
邮 箱:451308850@qq.com
高校部:联系人:唐 宇(3053968,19315187771)
邮 箱:szjingjike@163.com
(2)第二次报名与报到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十一、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3X2米,文字为XX县或XX区或XX单位;市直学校文字为XXX中学或学校。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二、比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修改权属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宿州市第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参赛年龄及项目设置表
序号 |
项目 |
项数 |
组别 |
小项设置 |
参赛年龄 |
备 注 |
1 |
足球 |
10项 |
甲组 |
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
2005.1.1-2006.12.31 |
60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
2007.1.1-200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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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 |
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
2009.1.1-20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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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组 |
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
2011.1.1-201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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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组 |
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
2013.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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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篮球 |
10项 |
甲组 |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
2005.1.1-2006.12.31 |
60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
2007.1.1-2008.12.31 |
||||
丙组 |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
2009.1.1-2010.12.31 |
||||
丁组 |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
2011.1.1-2012.12.31 |
||||
戊组 |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
2013.1.1以后 |
||||
3 |
排球 |
6项 |
甲组 |
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
在籍在校高中生 |
36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
在籍在校初中生 |
||||
丙组 |
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
在籍在校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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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球 |
6项 |
甲组 |
男子手球、女子手球 |
2009.1.1-2010.12.31 |
36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手球、女子手球 |
2011.1.1-201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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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组 |
男子手球、女子手球 |
2013.1.1以后 |
|
|||
5 |
橄榄球 |
6项 |
甲组 |
男子7人制橄榄球、女子7人制橄榄球 |
2007.1.1-2008.12.31 |
90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7人制橄榄球、女子7人制橄榄球 |
2009.1.1-2010.12.31 |
||||
丙组 |
男子7人制橄榄球、女子7人制橄榄球 |
2011.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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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乒乓球 |
12项 |
甲组 |
男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 |
2008.1.1—2009.12.31 |
12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 |
2010.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
2012.1.1—2013.12.31 |
||||
丁组 |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
2014.1.1以后 |
||||
7 |
羽毛球 |
8项 |
甲组 |
男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 |
2009.1.1-2010.12.31 |
8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
2011.1.1-2012.12.31 |
||||
丙组 |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
2013.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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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网球 |
14项 |
甲组 |
男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
2010.1.1—2011.12.31 |
14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
2012.1.1—2013.12.31 |
||||
丙组 |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
2014.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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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田径 |
116项 |
甲组 |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600克) |
2005.1.1—2006.12.31 |
116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标枪(7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标枪(500克) |
2007.1.1—200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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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 |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公斤)、标枪(500克)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公斤)、标枪(500克)。 |
2009.1.1—20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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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组 |
男子:60米、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 女子:60米、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 |
2011.1.1—201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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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组 |
男子:60米、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 女子:60米、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 |
2013.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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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游泳 |
28项 |
甲组 |
男子:1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 米蛙泳、100米蝶泳; 女子:1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 米蛙泳、100米蝶泳。 |
2010.1.1—2010.12.31 |
28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1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 米蛙泳、100米蝶泳; 女子:1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 米蛙泳、100米蝶泳。 |
2011.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 米蛙泳; 女子: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 米蛙泳。 |
2012.1.1—201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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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组 |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 米蛙泳;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 米蛙泳。 |
2013.1.1以后 |
序号 |
项目 |
项数 |
组别 |
小项设置 |
参赛年龄 |
备 注 |
11 |
武术套路 |
31项 |
甲组 |
男子:拳术,规定长拳、规定南拳、规定太极拳任选一项。 短兵,规定刀术、规定剑术任选一项。 长兵,规定棍术、规定枪术任选一项。 其他器械,规定南棍、规定太极剑任选一项。 女子:与男子组相同。 集体基本功一项(必须配乐,无说唱和歌词伴奏)。 |
2008.1.1—2009.12.31 |
31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长拳类: A、自选长拳+规定长拳全能一项。 B、短兵:规定刀术、规定剑术任选一项。 C、长兵:规定棍术、规定枪术任选一项。 南拳类: A、自选南拳+规定南拳全能一项。 B、规定南棍一项。 太极类:A、自选太极拳+规定太极拳全能一项。 B、规定太极剑一项。 女子:与男子组相同。 集体基本功一项(必须配乐,无说唱和歌词伴奏)。 |
2010.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初级长拳一项、规定刀术+规定棍术全能一项、规定剑术+规定枪术全能一项。 女子:初级长拳一项、规定刀术+规定棍术全能一项、规定剑术+规定枪术全能一项。 集体基本功一项(必须配乐,无说唱和歌词伴奏)。 |
2012.1.1以后 |
||||
12 |
武术 散打 |
55项 |
甲组 |
男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75kg 女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 |
2008.1.1—2009.12.31 |
55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44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0kg 女子: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
2010.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40kg、44kg、48kg、52kg、56kg、60kg、65kg、+65kg 女子:40kg、44kg、48kg、52kg、56kg、+56kg |
2012.1.1—2013.12.31 |
||||
丁组 |
男子:32kg、36kg、40kg、44kg、48kg、50kg、+50kg 女子:32kg、36kg、40kg、44kg、48kg、+48kg |
2014.1.1—2015.12.31 |
||||
13 |
跆拳道 |
82项 |
甲组 |
男子:-40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40KG、-44kg、-47kg、-50kg、-53kg、-56kg、-59kg、-62kg、-65kg、+65kg |
2008.1.1—2009.12.31 |
82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 (1)竞技:—33Kg、—36Kg、—39Kg、-42kg、-45kg、-48kg、-51kg、 -54kg、-57kg、-60kg、-63kg、-66kg、-69KG、+69KG (2)品势: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 (1)竞技:—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52kg、-55kg、-58kg、-61kg、-64KG、+64KG (2)品势:个人赛、团体赛。 |
2010.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 (1)竞技:—26Kg、—29Kg、-32KG、-35kg、-38KG、-41kg、-44kg、-47kg、-50kg、-53kg、-56kg、—59Kg、+59kg (2)品势: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 (1)竞技:—24Kg、—27Kg、 -30kg、-33KG、-36kg、-39kg、-42kg、-45kg、-48kg、-51kg、-54KG、—57、+57kg (2)品势:个人赛、团体赛。
|
2012.1.1—2013.12.31 |
||||
14 |
空手道 |
46项 |
甲组 |
男子组手、-52kg、-57kg、-63kg、-70kg、+70kg; 男子团体组手、个人型、团体型; 女子组手、-40kg、-45kg、-50kg、+50kg; 女子团体组手、个人型、团体型、混合团体型。 |
2008.1.1-2009.12.31 |
46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组手-36kg、-42kg、-48kg、+48kg; 男子团体组手、个人型、团体型; 女子组手、-34kg、-38kg、-42kg、+42kg; 女子团体组手、个人型、团体型、混合团体型 |
2010.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组手-31kg、-36kg、-41kg、+41 男子团体组手、个人型、团体型 女子组手、-27kg、-31kg、-35kg、+35 kg 女子团体组手、个人型、团体型、混合团体型。 |
2012.1.1以后 |
||||
15 |
拳击 |
40项 |
甲组 |
男子:-52kg、-56kg、-64kg、-69kg、-76kg、+80kg 女子:-48kg、-52kg、-56kg、-60kg、-64kg、-68kg+68kg |
2007.1.1—2008.12.31 |
40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50kg、-57kg、-63kg、-69kg、+75kg 女子:-45kg、-50kg、-56kg、-60kg、+64kg |
2009.1.1—2010.12.31 |
||||
丙组 |
男子:-48kg、-54kg、-60kg、-69kg、+75kg 女子:-38kg、-45kg、-50kg、-60kg、 |
2011.1.1-2012.12.31 |
||||
丁组 |
男子:-38kg、-45kg、-50kg、+60kg 女子:-35kg、-40kg、-45kg、+51kg |
2013.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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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摔跤 (古典式) |
16项 |
甲组 |
男子:55kg、60kg、67kg、77kg、87kg、97kg、125kg |
2008.1.1—2009.12.31 |
16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50kg、55kg、60kg、67kg、77-85kg、110kg |
2010.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46kg、55kg、+65kg |
2012.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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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 (自由式) |
32项 |
甲组 |
男子:57kg、65kg、74kg、86kg、97kg、125kg 女子:48kg、53kg、55kg、58kg、63kg、69kg、75kg
|
2008.1.1—2009.12.31 |
32枚金牌 |
|
乙组 |
男子:48kg、51kg、55kg、59kg、63kg、67-75kg 女子:48kg、51kg、55kg、59kg、63kg、67-75kg
|
2010.1.1—2011.12.31 |
||||
丙组 |
男子:44kg、56kg、+62kg 女子:44kg、53kg、57kg-6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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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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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 (中国式) |
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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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 女子:48-52KG、60KG、65KG、70KG、+70KG |
2010.1.1以后 |
12枚金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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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轮滑 |
19项 |
甲组 |
500米场地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接力赛、5000米积分赛。 单人花式绕桩。 |
2008.1.1—2009.12.31 |
19枚金牌 |
乙组 |
500米场地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接力赛、5000米积分赛。 单人花式绕桩。 |
2010.1.1—201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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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 |
500米场地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接力赛、5000米积分赛。 速度过桩。 |
2012.1.1—20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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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组 |
200米长场地计时赛、500米场地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 轮滑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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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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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棒垒球 |
4项 |
甲组 |
男子手套组,女子手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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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10.12.31 |
24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徒手组,女子徒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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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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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陆上赛艇 |
22项 |
甲组 |
男子:500米、1000米、2000米、3000米。女子:同男子组别 |
2008.1.1—2008.12.31 |
22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500米、1000米、2000米、3000米。女子:同男子组别 |
2009.1.1—200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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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 |
男子:500米、1000米。女子:500米、1000米。 |
2010.1.1—20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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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组 |
男子:500米。女子:500米 |
2011.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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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柔道 |
34项 |
甲组 |
男子:-55kg、-60kg、-66kg、-73kg、-81kg、-90kg、+90kg 女子:-52kg、-57kg、-63kg、-70kg、+70kg |
2007.1.1-2008.12.31 |
34枚金牌 |
乙组 |
男子:-55kg、-60kg、-66kg、-73kg、+73kg、 女子:-52kg、-57kg、-63kg、-70kg、+70kg |
2009.1.1-20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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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 |
男子:-50kg、-55kg、-60kg、-66kg、-73kg、+73kg、 女子:-44kg、-48kg、-52kg、-57kg、-63kg、+63kg |
2011.1.1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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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射箭 |
34项 |
甲组 |
男子:30米个人淘汰赛 女子:30米个人淘汰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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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09.12.31 |
16枚 |
乙组 |
男子:18米个人淘汰赛,单轮全能个人排名赛(18米18米25米25米),18米团体淘汰赛; 女子:18米个人淘汰赛,单轮全能个人排名赛(18米18米25米25米),18米团体淘汰赛; 混合:18米混合团体淘汰赛。 |
2010.1.1-201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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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组 |
男子:10米个人排名赛,单轮全能个人排名赛(10米10米8米8米),10米团体淘汰赛; 女子:10米个人排名赛,单轮全能个人排名赛(10米10米8米8米),10米团体淘汰赛; 30米混合团体淘汰赛。 |
2012.1.1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