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88/202204-0002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2-04-07 发布日期: 2022-04-07 11:09
文  号: 教体基〔2022〕22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宿州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项目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29766;3929798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宿州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07 11:09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宿州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体基〔202222

 

各县区教体局、砀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我省20项民生实事主要内容》、《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宿州市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宿州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财政局   

20224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宿州市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提出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要求,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省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22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6所,预计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3%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以上;资助幼儿12069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健全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区)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确定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行定期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实行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巡查、县级自查机制。市对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实行“三查三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督促各地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其中,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县区域内标准统一。同时,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贫困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资金筹措

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对我市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的支持。市、县(区)应承担的资金按年度投资计划予以落实。各地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区)建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财政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严格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运行方案

 

为推进我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管理养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幼儿园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更好地发挥项目效益,制定本运行方案。

一、运行及管养职责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运行及后续管养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管养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一)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结合实际,加大管养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制度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幼儿园应建立由园长、副园长、财产管理员和教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管理养护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切实把园舍及设施设备管理好、养护好、使用好。

(三)园长是园舍管养的具体责任人,加强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爱园护园教育,认真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管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园舍管养情况应作为考核园长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管养制度

(一)建立园舍管养预警制度。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和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园舍管养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园舍管养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纳入市对县(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三)建立园舍管养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园舍管养责任人,确保园舍安全使用、规范管理、科学养护,对疏于管理和养护,影响正常使用甚至造成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管养措施和运行维护

园舍管养措施主要分为:排查鉴定和维修改造两部分。排查鉴定包括安全性排查、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等;运行维护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等。

(一)排查鉴定的一般要求

1.安全性排查。由幼儿园负责,每年不少于一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校舍安全的,在幼儿园开园前,必须进行校舍安全性排查。

2.可靠性鉴定。由幼儿园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或房屋鉴定单位进行。主要包括:安全性排查中发现园舍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园舍安全隐患的;经过大修或加固的园舍,使用满5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的;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

3.抗震鉴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主要包括:国家颁布新的抗震设防建筑标准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等级有所提高;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园舍;可靠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鉴定的园舍。

(二)运行维护的一般要求

1.日常维护。由幼儿园负责,应经常性进行园舍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日常维修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消防设备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

2.大修改造。由幼儿园负责,依据鉴定结论,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预算,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在落实改造资金后,按照相关基建程序实施。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3.抗震加固。由幼儿园申报,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抗震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方案和图纸设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三)管养和维护申报程序。幼儿园应于每年年初,初步拟订维修改造计划和经费筹集方案,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维修的必要性和工程量,估算维修资金,研究资金来源,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园舍维修改造项目。因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突发性园舍安全隐患或园舍损毁等情况,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各地要作为应急项目另行安排资金,及时处理。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幼儿园不得随意改(扩)建、拆除园舍,不得随意改动园舍结构和改变园舍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坏园舍。

四、管养资金

各县(区)要根据幼儿园在园人数和园舍生均面积、单位造价、使用年限、地区差别和管理人工成本等因素,科学测定每年园舍管理养护所需经费。园舍养护应根据园舍的资产属性确定养护资金来源,确保有稳定渠道并安排到位,建立健全园舍管理养护资金长效保障机制。

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对园舍管养资金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各县(区)教育部门应对管养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各幼儿园应强化内部监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将管养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每年重点审计内容,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附件

宿州市2022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目标任务

序号

 

目标任务

 

 

 

 

 

1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6,资助幼儿12069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砀山县

萧县

埇桥区

灵壁县

泗县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11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12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6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2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5


附件2

 

宿州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实现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通过在全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2022年,省体育部门下发我市305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将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区,进一步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2025年,我市要实现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做好15分钟健身圈”规划布局。建立覆盖全市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按照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对居住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必备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要求,以场地为中心,结合城市社区行政区划、人口密度、服务半径等,规划15分钟健身圈”,合理布局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场地类型包括基础运动场地、球类运动场地、群众健身场地、综合性场馆、户外运动场地和其他体育场地。

(二)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三)实施居住区公共健身设施达标工程。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四)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改造工程。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作用,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群众开放。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可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

三、资金筹措

(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县、区可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和省级奖补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项目。

(三)县、区政府、项目单位等要发挥主体责任,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区)建立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严格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体育、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宿州市2022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任务

序号

 

目标任务

 

 

 

 

1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完成宿州市2022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任务305个,进一步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

埇桥区

萧县

砀山县

灵壁县

泗县

  65

 60

 60

6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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